| 招標編號: | 犍政采談-2009(15)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09.02 |
| 截止日期: | 2009.09.08 |
| 招標業主: | 犍為縣清溪鎮人民政府 |
| 招標代理: | 犍為縣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犍為縣 |
| 內 容: | 溪古鎮鎮區范圍,約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區約0.4平方公里 |
犍為縣政府采購中心受犍為縣清溪鎮人民政府的委托,對編制犍為縣清溪鎮申報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實行競爭性談判,茲邀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 談判項目編號:犍政采談[2009]15號
二、 項目名稱:編制犍為縣清溪鎮申報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
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四、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五、 項目簡介:1、設計范圍:清溪古鎮鎮區范圍,約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區約0.4平方公里。2、項目地址:***
六、 報價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 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單位);
2、 具有省級以上(含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規劃甲級或乙級資質企業或單位;
3、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三年前,無政府采購不良記錄;
5、 過去三年中曾有類似的工作的經驗及其合同履行情況。
七、 資格審查:
除明確要求在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外,本項目報價人的資格條件在談判活動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談判報價文件中按談判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復印件的,并在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報價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八、 報名事宜:
1、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符合本次條件的供應商,請于2009年9月2日——2009年9月7日17時(正常上班時間),通過傳真、現場報名方式向犍為縣政府采購中心報名登記備案。
2、 報名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
(1) 營業執照復印件(具備相關營業范圍);(2) 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具有省級以上(含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規劃甲級或乙級資質證書復印件;(4)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報名人(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 未報名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只能視作為潛在的供應商,不具有進入本次談判報價的資格。
九、 談判及簽到截止時間:2009年9月8日14:30分(北京時間)。
報價材料必須在談判截止時間前送達談判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談判文件規定的報價材料恕不接受。本次談判不接受郵寄的報價材料。
十、 談判地點: 犍為縣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縣財政局五樓)。
十一、 公告發布渠道:
本談判邀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談判文件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 http://www.sczfcg.com/上自行免費下載。
十二、 聯系事宜: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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