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ZGZB[2009]095 |
|---|---|
| 加入日期: | 2009.09.03 |
| 截止日期: | 2009.09.09 |
| 招標業主: | 秭歸縣屈原鎮三峽移民工程項目辦公室 |
| 地 區: | 秭歸縣 |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
項目編號:ZGZB[2009]09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秭歸縣屈原鎮集鎮新安路中段邊坡治理及集鎮綠化工程已由秭歸縣移民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秭歸縣屈原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政府自籌和移民配套,招標人為秭歸縣屈原鎮人民政府。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屈原鎮集鎮新安路中段邊坡治理及集鎮綠化工程的施工內容包括:(1)財政、城環、電信邊坡治理工程;(2)兵書路與前山坡交叉處綠化;(3)葡藍田碑處綠化;(4)兵書路觀音廟處綠化;(5)牌坊至六角亭綠化;(6)文化廣場綠化。
2.2工程建設地點:秭歸縣屈原鎮新集鎮。
2.3計劃開工日期為2009年 9月 28日,竣工日期為2010年 1月28 日,工期4個月。
2.4招標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
2.5工程質量等級: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6工程安全要求:達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無安全責任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二級并具備土石方專業承包二級,具有足夠資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業,并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必須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必須具有秭歸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備案證;
4、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市政工程專業建造師資格;
5、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
6、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主要技術人員要求:具有上崗資格規定的要求;
7、具備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承擔該項目的項目經理。
本工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的標準和條件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同一委托人不得用多個資質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9月3日至2009年9月9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2:30時至5:3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持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提供復印件1份上蓋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和領取相關資料。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0元,售后不退。投標保證金金額:100000.00元,均由縣綜合招投標中心代招標單位收取,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3天前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未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在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還。
4.3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單位總公司基本帳戶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帳戶(投標保證金的退回辦法詳見招標文件):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三峽分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非稅收入管理局
帳 號:42201338501050041307
款項到帳后,投標申請人憑銀行進帳回執單及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1份),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年9月15日上午9:00,地點為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開標大廳。
5.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招標人接收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09年9月15日上午8:00---9:00。
6.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大斌 電 話:***
聯系人:丁朝青 電 話:***
招標人:秭歸縣屈原鎮三峽移民工程項目辦公室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