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閩中信[2009]招字第022號
本招標項目閩清縣塔莊鎮七都大橋工程項目已由福建省交通廳以閩交建【2008】185號及閩清縣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11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招標人)為閩清縣塔莊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自籌及上級撥款,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中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內容
閩清縣塔莊鎮七都大橋工程施工招標, 具體情況如下:橋總長77米,橋梁寬8米(行車道+人行道+護欄),工程造價約140萬元。
2、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3、評標辦法:采用公開隨機抽取法,并在符合規定資質條件且沒有因違法被限制參加該項目投標的投標人中公開隨機抽取確定中標人。
4、資格條件:
4.1投標人應在福建省內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證書(資質不分主、增項差別);
4.3 具備合格有效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有有效的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
4.5根據閩建筑[2009]25號文規定,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的投標資格未被列入行政處罰期內;
5、感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于2009年9月11 日至2009年9月17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時間,下同)到閩清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中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具體地址:***
等)500元。
6、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投標人須知第14條規定每個投標人提交人民幣伍萬元的投標擔保金。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23日9:30時整(北京時間),投標文件應在此之前送交地址閩清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遞交投標文件時,項目經理或授權委托人應出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及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否則,將不予簽收。每一張收款憑證原件只能遞交一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定于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理人應出席開標會議。
有關投標事務的聯系人***
招標人:閩清縣塔莊鎮人民政府
地址:***
聯系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中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0591-87534375
開戶銀行:閩清縣塔莊信用社
帳 號:9010417010010000001100
開戶名稱: 閩清縣塔莊鎮會計核算中心
用 途:閩清縣塔莊鎮七都大橋工程投標保證金
交易中心名稱:閩清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