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ZJG200907011 |
|---|---|
| 加入日期: | 2009.09.11 |
| 截止日期: | 2009.09.17 |
| 招標業主: | 張家港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 |
| 招標代理: | 張家港市華泰工程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江蘇省 |
| 內 容: |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滿分0.5分) |
工程編號 ZJG200907011
工程名稱 城北經濟適用住房小區(農聯花園)
招標人名稱 張家港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
代理機構名稱 張家港市華泰工程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張家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自籌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390000M2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ZJG20090701104 1#-2#、8#-9#、18#、18a#、19#房,建筑面積32000M2,框架6~9層:樁基、土建、水電 公開招標 3520.00 2009/10/18
報名地點 張家港市建設工程網上投標報名系統
公告發布日期
計劃開工時間 2009年10月18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10年11月22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09年9月11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09年9月17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企業資質、業績、信譽 必須滿足:房屋建筑工程三級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必須滿足:項目經理證叁級或建筑工程二級
報名條??經理或建造師最多可以投2個標段,但只能中一個標段,當投標單位同時是2個標段得分最高的,則由其選擇其中一個中標價高的標段,則另一個標段的第二名中另一標段,注:在張家港綜合考評業績統計表中同一序號得分的幾個單位視為同一單位。資格預審時間2009年9月18日9 時 30分至 10 時 00分,具體地點已在資格預審文件中寫明,不再另行通知。資格預審時須攜帶網上報名時打印出的投標報名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則不予接受資格預審文件。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6)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8)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10)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應取得安全B類證書;(11)投標申請人辦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事宜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項目經理親自(并提供身份證原件)辦理,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提供有效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按蘇建筑﹝2006﹞68號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規定,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
公告信息
9、評分辦法:
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將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工期、投標報價合理性等賦予不同的權重,用打分的方法,評出中標人;
中標原則:經評委評審的綜合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若得分相同則由招標單位選擇報價低的投標單位為中標單位)。
評標內容、分值設置及評標細則
本次綜合評估法評審因素包括以下幾項內容: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工期、投標報價合理性、投標人及項目經理業績,具體內容及分值如下:
9.1投標報價:(滿分83分)
以評標基準價得滿分83分,以此為基準價,投標報價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評標基準價的確定:以初步評審得出的所有有效投標報價(低于上限價的)中的平均值的97%為評標基準價。
9.2施工組織設計:(滿分10分)在統計投標人技術標得分時,應在所有評審技術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進行平均。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滿分0.5分)
(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滿分1分)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的保證措施;(滿分2.5分)
(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滿分1.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滿分0.5分)
(6)項目經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滿分0.5分)
(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滿分1分)
(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滿分1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滿分1分)
(10)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滿分0.5分)
9.3工期與質量得分:(最多得5分)
滿足招標工期和質量等級的得5分,不滿足不得標。
9.4投標報價合理性:(最多扣2分)
(1)合理性分析的評標基準值=標底綜合單價;
(2)與合理性分析基準值相比較偏差率超過+10%~-20%且合價偏差金額在±3000元(按工程不同可調整)以上的,每項扣0.02~0.05分,最多扣2分。
9.5投標人及擬派建造師業績得分:
(1)企業業績得分(最高得5分)
施工企業的業獲得的優質工程、文明工地業績分三部分組成。
9.5.1施工企業綜合考評業績分:
9.5.1.1施工企業綜合考評業績分=(本企業半年度綜合考評分值-全市半年度綜合考評平均分值)×0.2。
9.5.1.2無綜合考評項目的企業不加分也不減分。
9.5.1.3施工企業優質工程業績分:
9.5.1.4房屋建筑施工企業優質工程業績分=張家港市級優質工程(含張家港市優質結構工程)個數×0.1+蘇州市優質結構工程個數×0.15+蘇州市“姑蘇杯”優質工程個數×0.2+江蘇省“揚子杯”優質工程個數×0.4+“魯班獎”優質工程個數×0.6。
9.5.1.5施工企業文明工地業績分:
施工企業文明工地業績分=張家港市文明工地個數×0.05+蘇州市文明工地個數×0.1+江蘇省文明工地個數×0.2+國家級文明工地個數×0.5。
優質工程業績加分按該工程獲得的最高獎項計分;文明工地業績加分按該工程獲得的最高獎項計分。
(2)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業績得分(最高得2分):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
上述獎項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計分。其他將項也不予計分。
投標人的業績和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業績加分辦法祥見張建工[2009]29號及蘇建招[2009]140號文。
未參加張家港市綜合考評的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業綜合考評得分按零分計算。
9.5.2、加分事項應與招標內容工程相對應。
招標人聯系方式***
電話58187169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蘇州張家港市楊舍鎮通運路349號
聯系人***
電話0512-5898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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