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9.17 |
|---|---|
| 截止日期: | 2009.09.24 |
| 招標業主: | 張家港市防洪工程建設管理處 |
| 地 區: | 張家港 |
| 內 容: | 招標金額:344萬元 |
1. 張家港市防洪工程建設管理處 的 市朝東圩港河道工程監理 已經 發改委 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財政撥款 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工程的投標。
2. 無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大新鎮及楊舍鎮區域內 招標類型:監理招標 所屬地區:大新鎮
(2)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平方米 工程性質:水利工程 招標金額:344萬元
(3) 計劃開、竣工時間: 2009-11-1 至 2012-12-31
4. 本招標工程共分 2 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Ⅰ標為新建橋梁,給水管道遷移等工程監理Ⅱ標為樞紐工程、涵閘工程、河道等工程監理
企業允許申請標段數:2 項目經理允許申請標段數:1
5. 申請人應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I標要求有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并有類似工程監理經歷;Ⅱ標要求投標單位具有水利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類似工程監理經歷
(2) 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 相應的資質要求
(3) 企業業績、信譽: 企業概況、企業近叁年完成監理類似工程情況等,可為復印件,復印件交招標單位留存。
(4) 項目經理業績、信譽: 良好
(5) 其他條件: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稅務證書、總監證、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養老保險證明等,帶好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交招標單位留存(總監和經辦人必須提供投標單位養老保險證明)。
6. 獲取招標資格(招標)文件辦法:
文件類型: 招標文件 預審辦法:
獲取文件開始日期: 2009-9-24 獲取文件截止日期 2009-9-24
上午起時間: 上午止時間 下午起時間: 下午止時間 14:00
獲取文件地點: 國脈大廈六樓602室
7. 請申請人于 2009-9-17 至 2009-9-23 每天上午 9:00 下午 17:00 (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張家港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報名。
投預審材料起時間: 上午 ,投預審材料止時間 下午
投標箱號: 無(暫定,注意當天大屏幕)
8. 其他:
9.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 朱美中 傳真: 58186069 電話:***
郵編: E-Mail:
10. 招標代理機構: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郵編: E-Mail:
11. 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
姓名: 性別: 卡號:
職稱或執業資格: 聯系電話***
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2009-9-17 至 2009-9-23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