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西市政采詢[2009] 72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09.18 |
| 截止日期: | 2009.09.24 |
| 招標業主: | 西昌市政府采購辦公室 |
| 地 區: | 西昌市 |
| 內 容: | 學校用學生上下床及雙人課桌凳一批 |
西市政采詢[2009] 72號
我辦受用戶委托,決定以詢價方式采購學校用學生上下床及雙人課桌凳一批,特函告貴公司,請按下列要求向我辦報價。
1、投標人資質: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有生產(銷售)和安裝本詢價函采購的貨物資質的生產供應商。
2、請將報價表(附表)密封于信封中,注明投標人名稱,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9:00時專人送交市政府采購辦(逾期將作為棄權處理),我辦將現場審查資質、現場開標。本次采購實行最低價且不超過控制價中標,出現并列最低價時,由并列最低價的投標人進行二輪報價(低價中標)。
3、文件發售方式:免費下載。
4、詢價文件領取時間:200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上班時間。
5、詢價文件發售地點:西昌市政府采購辦公室。
6、投標時需交納65000.00元(陸萬伍仟元整)投標保證金(現金)。請將足額的現金密封、注明投標人名稱、簽(章)字后,在遞交投標文件時,一并遞交。投標保證金在投標人中標后自動無息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中標供貨合同履行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招標結束時當場無息予以退還。中標人無論任何原因(招標人主動改變中標狀態、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直接影響中標人履行中標合同除外)不按中標狀態簽??或履約保證金外,給予三年內不得參加西昌市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
7、發生中標人不按中標狀態簽訂合同或不履行中標合同時,招標人可重新招標,也可按報價由低向高排序,以原中標人的投標報價為基礎加上沒收的原中標人投標(或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中標價,與排名第二的投標人談判(第二名談不成,與第三名談,以此類推),重新確定中標人。
8、中標人憑《中標通知書》與用戶單位簽訂供貨合同。供貨合同履行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市采購辦憑用戶單位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材料向中標人支付貨款95%,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無質量問題支付。
9、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必須是正規渠道進貨,符合國家生產銷售標準的合格產品;投標人對其供應的設備(產品)質量負責并實行三包;產品需保修兩年以上,產品報價含運費、安裝費用等,產品安裝、驗收合格后付款。
10、產品須于2009年10月9日前安裝完畢,不得影響教學,不按時交貨按違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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