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LXZFCG(2009)132 |
|---|---|
| 加入日期: | 2009.09.28 |
| 截止日期: | 2009.10.15 |
| 招標業主: | 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 招標代理: | 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瀘縣 |
| 內 容: | 文件售價: 100元/份,售后不退,投標資格不得轉讓。另交投標保證金5000元 |
地 址:瀘縣福集祥和路88號 郵 編:646100
電 話:0830-8181217 0830-8188876 傳 真:0830-8188876
第一章 公 告
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受瀘縣財政局委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要求,擬以詢價采購方式為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采購一批氧氣呼吸器和氧氣充填泵。現誠邀合格招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LXZFCG[2009]132
二、采購項目:氧氣呼吸器和氧氣充填泵
三、購買詢價文件時間、地點及售價:
時間:北京時間2009年9月28日至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09:30時(即開標時間)。
地點: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瀘縣財政局辦公樓底層)。
售價:人民幣100元/份,交報價資料時,另交投標保證金(現金) 人民幣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中標后轉為履約保證金,未中標者當場退還。標書售后不退,投標資格不得轉讓。
四、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09:30(即開標時間)。
五、答疑會時間:2009年10月12日上午9:30時。
六、投標地點: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
電 話:(0830)8181217/8188876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一、 適用范圍
本詢價文件僅適用于此次采購的氧氣呼吸器和氧氣充填泵。
二、供應商要求
1、未在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參加報名時請攜帶工商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原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備查;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3、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資金和專業技術能力;
5、商品質檢合格證明;
6、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7、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
8、詢價文件中規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提供產品說明書。
三、詢價文件說明
l、供應商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不按規定提交報價文件的或報價文件有虛假行為的,將被取消成交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供應商對詢價文件如有疑點需要澄清,可以書面或傳真形式通知采購中心,采購中心將視情況確定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答復。
3、在提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前, 采購中心無論出于自己的考慮還是對報價方提問的澄清均可對詢價文件用補充文件的方式進行修改。
4、為使報價方有足夠時間按詢價文件的補充文件修改報價文件,采購中心可酌情推遲報價文件提交日期,并將此變更通知所有參加采購的供應商。
五、報價文件的制作
l. 供應商應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準備報價文件壹式貳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封面標注“正本” 、“副本”字樣),若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以正本為準。
2. 報價文件應打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單位公章。授權代表必須將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的原件附在報價文件中。
3. 報價文件不得行間插字、涂改和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報價文件同一簽署人在修改錯漏處簽字并蓋章。
4. 報價文件的制作應使用中文,用非中文印刷的技術資料、資格資質證書等,應提供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中文譯本,并以中文譯本為準。
六、報價文件的組成
報價文件的組成應由資質證明文件和報價書兩部分組成。
l. 資質證明文件: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機構代碼等(復印件蓋鮮章);
(2)、質檢部門檢測合格的證明。
2. 報價書的組成 :
(1) 報價函
(2) 報價一覽表 (單獨以信封密封遞交 )
(3) 報價技術文件響應
(4) 產品說明書
包括 :A.滿足商品技術要求(參數)—技術響應表
B.服務承諾及解決方案
C.其他優惠措施
D.技術培訓方案
E.報價方認為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七、 報價文件的遞交
1. 參加此次采購的供應商應將其報價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別裝在密封袋中 ,密封口加蓋公章,并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投標項目名稱、編號和單位的名稱及地址。
2. 密封口處應加蓋單位公章。
3. 如果報價文件未按上述要求進行密封和標注 , 采購中心將予以拒絕。
4. 報價文件由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2009年10月15日09:30時)以前交到瀘縣政府采購中心。
5. 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詢價文件規定的時間 ,采購中心將拒絕并原封退回在其規定截止時間后收到的報價文件。
八、詢價文件的技術部分由使用方解釋,文件的程序、規定由采購中心解釋。
九、付款方式及其它見合同。
第三章 投標函(格式)
瀘縣政府采購中心:
1、我公司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了貴中心LXZFCG[2009]132號詢價文件,決定參加投標。我公司授權 (姓名、職務)代表(投標單位全稱)
全權處理本項目投標的有關事宜。
2、 我公司按照詢價文件規定對采購人所需的氧氣呼吸器和氧氣充填泵進行報價(大小寫不符的以大寫為準):
氧氣呼吸器報價(人民幣): (大寫: );
氧氣充填泵報價(人民幣): (大寫: );
總價為人民幣: (大寫: )。
3、一旦我公司中標,我公司將嚴格履行合同規定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保證按詢價文件的各項規定提供采購人所需商品,并交付驗收。
4、我公司同意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向貴中心繳納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的投標保證金,并承諾,如有違約,不得要求瀘縣政府采購中心退還投標保證金.中標者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5、我公司完全理解并接受詢價文件所提出的付款方式。
6、我公司為本項目提供的投標書一式貳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第四章 貨物清單及要求
(一)氧氣呼吸器,數量:7臺
主要技術參數:
1、 有效防護時間:4h(中等勞動強度)
2、 氧氣瓶額定工作壓力:20MPa
3、 氧氣瓶容積:2.5L
4、 氧氣貯量:500L
5、 填充氫氧化鈣量:2.1Kg
6、 外形尺寸:560mm×370mm×160mm
7、 質量:10Kg(不含氫氧化鈣、氧氣)
主要性能:
1、呼吸量:30L/min
2、呼吸阻力≤600pa
3、呼吸阻力>0
4、定量供氧量:1.6±0.1L/min
5、自動補給供氧量:>100L/min
6、手動補給代氧量:>100L/min
7、自動補給閥開啟壓力:50∽245Pa
8、吸氧中二氧化碳濃度:<1%
9、吸氣中氧氣濃度:>21%
10、報警器報警壓力:4∽6 MPa
11、報警器報警時間:30∽60S
12、聲量級:≥80db
(二) 氧氣充填泵,數量:一臺
主要技術參數:
1、最大充氣壓力:30MPa
2、吸入條件下的排氣量:3L/Min
3、級數:2
4、最大壓縮比:8
5、曲軸轉數:440N/Min
6、柱塞行程:30mm
7、一級柱塞直徑:18mm
8、二級柱塞直徑:12mm
9、三級電動機參數:功率2.2KW/電壓380V AC/轉數1410/Min/外形尺寸860×565×640mm/質量116Kg
第五章 投標報價明細表(參考格式)
序號 名稱及品牌 規格型號
及參數要求 數量 單價 總價
1
2
1、清單中的單價和總價必須填,采購方不接受選擇性報價;
2、投標函中的總報價須與此清單的總價相同;
3、投標報價明細表中“規格型號、品牌”欄由供應商填寫。
第六章 采購成交的原則
一、對供應商的評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嚴格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
二、確定成交的原則:
根據詢價文件對投標文件的評估和比較的要求,評標小組將采用“經評審的最低評標價法”從最低報價開始評審投標人資質是否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是否完整、投標文件是否有效簽署、投標項目是否完全響應詢價文件提出的參數及其他要求。
按照評標程序和原則,評標小組將選擇出二家全部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報價次低的投標人為第二中標候選人。如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除不予退還競標保證金外,還必須向采購方繳納其成交報價與第二成交候選人報價的差價款。
三、投標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無效處理
A、未按時提交有效保證金的;
B、未按詢價文件的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投標文件數量不齊的;
C、未滿足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的;
D、提供無效授權的;
第七章 采 購 合 同 書(式樣,僅供參考)
合同編號:LXZFCG[2009]132
甲 方:
乙 方:
采購代理機構: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任務
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受瀘縣財政局委托,為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采購一批氧氣呼吸器和氧氣充填泵,于2009年9月28日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公告,并于2009年10月15日通過詢價,確定乙方為成交人。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遵循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貨物清單及合同金額
1、貨物名稱:氧氣呼吸器、氧氣充填泵
2、項目編號:LXZFCG[2009]132
3、具體內容:見商品明細表
4、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2009年10月22日前完成合同約定商品的交付,由瀘縣財政局采購股憑乙方提供的《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單》、《政府采購合同》、《資金支付申請表》、《銷售發票》在七個工作日內轉帳支付全部貨款。
三、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2009年10月22日前。
2、交貨地點:瀘縣福集
四、履約驗收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廠家質量標準,必須是原廠生產的原裝產品,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和出廠標準,產品表面無劃傷、碰撞和其它損壞現象,按時將產品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負責按相關要求自行組織人員驗收。
五、運輸方式、安裝、調試及費用負擔:乙方自負
六、乙方對商品質量的承諾:應按“國家標準” 或“行業標準”執行。
七、供方對售后服務的承諾:
1、質量保修期≥1年,保質期內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響工作的情況每發生一次,其質保期相應延長60天.
2、在設備整個使用期內,賣方應確保設備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戶維修要求后應立即作出回應,并在12小時內派員到達買方現場實施維修,維修過程中所需零配件賣方在接到通知后應當天及時提供,并最長不超過48小時(特殊設備另行說明)必須送達買方。超過48小時不能修復,必須提供備用設備.
六、相關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優質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報價文件承諾內容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2、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3、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支付相應合同款項。
4、乙方有義務按報價文件中的售后服務承諾提供良好的服務。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將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本次購置總價5%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本次購置總價3‰的違約金;因甲方原因延期交貨,乙方負責向使用單位索取延期交貨證明;因甲方延誤付款,按購置總價每天3‰的標準征收違約金;因不可抗力所導致的交貨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瀘縣財政局采購股一份,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詢價采購文件、乙方的報價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 話: 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公章):
采購代理機構代表(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