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9.30 |
|---|---|
| 截止日期: | 2009.10.14 |
| 招標業主: | 湖州市中心醫院 |
| 招標代理: | 浙江省國際技術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湖州市 |
| 內 容: | 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約20992㎡ |
招標人:湖州市中心醫院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省國際技術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聯系人:小趙 聯系電話***
招標工程名稱:湖州市中心醫院后勤綜合樓
招標內容:施工圖范圍內全部建筑工程,機電設備、給排水、通
風空調、消防、建筑裝修裝飾、幕墻工程施工總承包。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工程建設地點:湖州市中心醫院西側原電滾筒廠地塊
投資估價:8211.8萬元人民幣 資金來源:自籌
公告發布時間:2009年9月30日
報名時間: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4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節假日除外),截止時間后恕不受理。
報名地點:湖州市招投標中心(鳳凰路800號3樓)
聯系人: 小潘、小黃 聯系電話***
投標申請人專業類別、資質等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項目負責人***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約20992㎡
結構類型:框架-減力墻結構 層數:地上19層,地下:1層
初步設計批準部門文號:湖發改基建[2009]286號
計劃開、竣工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報名要求提供資料:
1、企業介紹信??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投標申請企業市場行為信用檔案情況表、湖州市區市外建筑企業進湖施工備案表、湖州市勞動工資支付應急保障金存儲證明(以上報名資料均為原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擬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及《投標申請企業擬選派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證明》、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企業法人代表、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以及企業技術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證)復印件及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單位任職文件,擬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項目負責人***
3、2006年至2008年度投標報名企業和項目負責人***
4、報名資料應裝訂成冊并加蓋頁碼。
5、選擇投標申請人方法:按本工程資格預審評分辦法, 按得分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6、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7、本工程商務標采用電子輔助評標。
湖州市中心醫院后勤綜合樓工程
資格預審評分辦法
第一條 資格預審評分由招標人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投標申請
人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量化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
第二條本工程資格預審評分辦法,經市招投標監督機構審核備案。
第三條本招標項目為房屋建筑工程,資格預審評分以招標項目同專業類別的獲獎工程為準。
第四條 評分標準分為:投標申請人(企業)信譽和項目負責人***
(一)、投標企業信譽分,滿分60分
1、企業科技進步水平,最高10分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
心的,評定分值3分;
(2)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每項得2分;省級工法每項得1分;近五
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有效專利每項得0.5分;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得 1分。最高得4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級別進行計分;
(3)企業通過國家認可的與招標項目的專業類別相符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論證的,每通過一項得1分,最高得3分。”
2、企業資質,最高10分
特級資質、一級資質:得10分
二級資質得8分
3、工程質量,最高15分
(1)上三年度內(指:2006~2008年,下同),企業完成的同專業類別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下同)獲得過“魯班獎”或同級別獎項的,評定分值15分;
(2)上二年度內(指:2007~2008年,下同),企業完成的同專業類別工程獲得過“錢江杯”或同級別獎項的,評定分值9分;
(3)上二年度內,企業完成的同專業類別工程獲得過“飛英杯”或同級別獎項的,評定分值6分;
本條(1)、(2)、(3)項不重復計分,以最高獲獎工程進行計分。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內,企業完成的同專業類別工程獲得過省級“標準化工地”稱號的,評定分值8分;
(2)上二年度內,企業完成過同專業類別工程獲得過地市級“標準化工地”稱號的,評定分值6分。
本條(1)、(2)項不重復計分,以最高獲獎工程進行計分。
5、市場行為,無不良行為得滿分10分
投標申請人的不良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每條記錄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標申請人投標報名前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每一處罰決定扣3分,最高扣6分。
同一處罰內容按最高級別扣分,不重復扣分。
6、招標人對投標申請人的信用評價,滿分7分
(1)上二年度內獲得過地市級及以上建筑施工企業行業信用評比優勝企業及以上稱號的,得4分;
(2)以前承接招標人的工程項目履約情況評價:
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投標申請人未承接過招標人的工程項目的,得2分) 。
(二)投標項目負責人***
1、工程質量,最高18分
(1)上三年度內,投標項目負責人***
(2)上二年度內,投標項目負責人***
(3)上二年度內,投標項目負責人***
本條(1)、(2)、(3)項不重復計分,以最高獲獎工程進行計分。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內,投標項目負責人***
(2)上二年度內,投標項目負責人***
本條(1)、(2)項不重復計分,以最高獲獎工程進行計分。
3、投標項目負責人***
4、市場行為,最高10分
投標項目負責人***
投標項目負責人***
同一處罰內容按最高級別扣分,不重復扣分。
第五條投標申請人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證書,文件等有效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有關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如無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復印件必須經原發證、發文部門蓋章確認。
第六條年度劃分以每年的7月1日為分界,業績評分以投標申請人報名時提供的報名資料為準,獲獎業績的時間以獲獎證書上的時間為準。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