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9.30 |
|---|---|
| 截止日期: | 2009.10.13 |
| 招標業主: | 宿遷市實驗學校 |
| 地 區: | 宿遷市 |
| 內 容: | 投標人在報名時交納投標保證金3000元; |
一、總則
為規范招投標工作行為,嚴格依法招投標,確保工程和物品質量,合理控制造價,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公平競爭。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有關規定,現對報告廳音響設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招標概況
1、招標單位:宿遷市實驗學校;
2、招標項目:報告廳音響設備(含舞臺燈光、投影顯示投標單位要進行實地勘查);
3、項目地點:宿遷市實驗學校中學部報告廳;
4、經費來源:自籌;
5、付款辦法:設備全部安裝到位,調試正常運行后,經質檢合格一個月內付80%;使用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付清余款;
6、信息發布地點、時間及發布方法:
地點: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宿遷市實驗學校網站公告欄,
時間:2009年9月30日—2009年10月13日;
7、中標辦法:提供方案科學合理,優質合理低價,由評委評審出前三名,依次選定。
三、招標條件與要求
(一)招標條件
1、投標人為獨立法人,并具有本招標產品的生產或銷售能力;
2、必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資質等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近三年業績復印件等資料,供招標方審驗,復印件均需加蓋本單位的有效紅印章(原件備查);
3、必須是所報價產品的生產商或授權代理商,被授權人投標必須攜帶授權人的有效授權文件原件;
4、投標單位近年來經營正常,無違法違規行為,社會信譽較好,業績逐年增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心;
5、投標單位的法人及代表能遵紀守法,有良好的社會職業道德。
(二)質量要求
產品必須附有原始廠商的質量保證書與合格證書原件,設備在安裝前必須是原廠包裝,供方在安裝前與采購方共同當面拆包驗收安裝。產品質量違反國家相關標準及違反招標文件規定、造成的問題由供方負責。
四、投標內容及要求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資信,生產經營許可,法人及其代表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委托代表負責投標,其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書等相關證件,一式三份并加蓋單位紅印章有效;
2、報價書,有總合計價,有價格構成明細一覽表,有報價書面說明,有報價承諾條件;
3、報價要求:
①報價單位: 元/套;
②報總價,同時附價格明細表;
③報價含運輸、安裝、稅收、檢測等產品及相關的所有費用;
4、各投標單位必須到現場進行勘察,自行設計方案,制定配置標準、品牌,重在滿足使用功能需求和保證設備質量及使用周期。參考價約6萬元;
5、提供企業及產品的相關資料;
6、企業相關業績證明復印件,原件在報名時給甲方審查,并在復印件上簽字確認;
7、低價格的原因書面說明;
8、其他的優惠條件,如價格、付款,必須具有售后服務書面承諾等材料;
9、質量、價格、保修、售后服務等承諾書面文件;
10、有施工方案及時間進度表;
11、每份文件由單位法人簽字蓋章確認;
12、裝袋、密封、法人簽字,單位蓋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作廢標處理
1、對招標文件未能作全面響應的;
2、競爭報價單字跡潦草無法辨認的;
3、投標過程中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
六、驗收要求
1、驗收辦法:根據招投標文件要求進行驗收;
2、驗收地點:宿遷市實驗學校;
3、驗收時間:按合同要求;
4、驗收人員:學校成立驗收組驗收;
5、驗收依據:招投標文件,產品行業規定標準,供貨合同;
6、驗收要求:達到供貨合同條款規定的全部要求;
7、驗收結果及書面手續:驗收結果以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為準。
七、招標、投標、開標時間地點
1、發售招標文件: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13日17時30分止,交報名、資料及評標費200元。報名地點: 宿遷市實驗學校或市教育局1014房間。投標人在報名時交納投標保證金3000元;
2、現場勘察和接待人:宿遷市實驗學校中學部報告廳;時間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13日17時30分止;戚非:聯系電話***
3、變更通知:如有變更,送標前2天內書面通知;
4、投標時間: 2009年10月14日下午4時止;
5、開標時間:2009年10月14日下午4:30;
6、開標地點: 宿遷市教育局二樓東會議室;
7、發中標通知書時間:中標后2天內。
八、合同簽訂
中標單位接到中標通知書當日或次日,憑中標通知書到宿遷市實驗學校簽訂合同,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棄權處理,招標方將按照評標時排定的順序另行確定中標人,投標保證金不退。
九、開標、監督、評標
公開當眾開標,在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組織專家評委進行綜合評審,按照配置科學性、產品的品牌質量高低及合理低價等因素評分以積分高低排出前三名,依次選定中標人。
十、付款辦法
貨物全部安裝到位并經質檢合格后一個月內付80%;使用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付清余款。
十一、違約責任
1、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購單位有權強令更換產品,并有權扣罰履約保證金;
2、供貨單位延期交貨的,除扣罰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日另按貨款總額的1%罰款。延期超過3日,采購單位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3、供需雙方如發生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承擔有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保修協議
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供貨方接通知后8小時內必須到現場處理。
十三、招標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
李 剛(市教育局) 0527—84135698
十四、如有未明確之處,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規及有關行業標準執行
十五、本招標文件解釋權歸宿遷市實驗學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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