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0.13 |
|---|---|
| 截止日期: | 2009.10.16 |
| 招標業主: | 莆田市衛生局 |
| 地 區: | 莆田市 |
| 內 容: | 1. 資質:具備甲級政府采購招標代理資質。 2. 須在莆田市招投標中心有代理過醫療器械(診療用)的采購項目。 3. 近三年內未因不良行為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或在市招投標中心有不良行為記錄的。 4. 本項目選擇招標代理單位不接受分支機構或分公司參與。 |
一、 招標采購項目:2009年為民辦實事鄉鎮衛生院改造提升所需設備,采購預算約為人民幣壹仟萬元。
二、 代理內容:代理采購項目招標全過程工作(組織專家協同確定各類設備的技術參數等相關要求,編制、送審備案采購招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咨詢,協調合同簽訂等)。
三、 代理費用:招標代理費按照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規定收費標準計取(含代理費、專家評標費、場地使用費、交通費及評標期間工作餐等有關費用)。代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若部分項目招標失敗需重新招標,不再追加代理服務費。
四、 報名條件:
1. 資質:具備甲級政府采購招標代理資質。
2. 須在莆田市招投標中心有代理過醫療器械(診療用)的采購項目。
3. 近三年內未因不良行為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或在市招投標中心有不良行為記錄的。
4. 本項目選擇招標代理單位不接受分支機構或分公司參與。
五、 報名提交材料
1.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須經年檢且在年檢有效期內)原件、復印件。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須經年檢且在年檢有效期內)原件、復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 在莆田市招投標中心已開標過的成功案例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復印件未加蓋公司公章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報名單位須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隱瞞造假行為的,將取消代理資格。
六、 材料遞交時間: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于2009年10月16日9:00時前到莆田市招投標中心遞交相關資料,逾期送達概不接受。
七、 選擇辦法:資格審查小組對采購代理單位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并在審查合格的代理單位中首先進行公開隨機抽順序簽,再隨機抽中標簽。按中標簽的先后順序確定一家為本項目的代理單位,另一家為備選代理單位。
八、 注意事項
1. 本次抽中的招標代理單位應在抽簽確定后于三日內與我局簽訂招標代理合同。逾期未能簽訂的,取消其代理資格,并推薦備選單位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單位。
2. 招標代理單位中標后,應按我局要求,派熟悉招標業務的人員與我局聯絡開展工作,在代理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招投標,否則,我局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并選擇備選招標代理單位為本項目的代理單位。
3. 招標代理單位在接到我局所提供的相關詳細要求后7天內完成招標文件的編制并經我局備案通過,送有關部門審核及備案,同時在市招投標中心網上發布招標公告。如未能按期完成代理任務,我局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并選擇備選招標代理單位為本項目的代理單位。
4. 招標代理單位在中標后如未能遵守國家和地方法規認真履約,按照我局要求完成招標代理任務,或把招標代理任務轉包其他代理單位完成,我局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并選擇備選招標代理單位為本項目的代理單位。
九、 公示時間:2009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
十、 抽簽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四層政府采購部(市政府機關7號樓);抽簽時間:2009年10月19日上午9:00。
十一、 聯系人:許開炳,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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