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YFZ-GC09018)
1. 福建閩華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受 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福州電業局 委托,對 福建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屏山大院供電系統配電設施改造項目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標項目的概況如下:
工程建設規模為福建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屏山大院供電系統配電設施改造項目,具體以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為準。項目招標范圍包括:
2.1.(1)電源改造工程,包擴屏西變外部電源改造工程、大院中心電房改造工程和電纜工程;(2)配電系統改造工程,包擴新建大院東、西區專用電房、電纜工程和配電電氣工程等。
2.2.工程建設地點為;福建省委屏山大院內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土建工程正在施工;
2.3.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關項目進度要求,自招標人下達開工之日起45日內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具備通電條件交付使用。
2.4.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并通過電N>資金來源:財政拔款、自籌。
3.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的時間為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 10月22日,每天上午 9 時00分至 11 時00分,下午 3 時 00 分至 5 時 00 分,(雙休日除外);出售地點為福建閩華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分公司(地址:***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具備經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2. 須具備下列資質之一者:
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二級(及以上)資質;
或不低于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二級(及以上)資質;
或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
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
4.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4. 須具備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具備承裝、承修、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
4.5.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經年檢有效并注冊在本公司,資質等級不低于電力相關專業二級建造師(含二級及以上臨時建造師資質),具備有效的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和《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
4.6. 具備合格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 本招標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的評標辦法。
6.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貳拾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 11 月 6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為阿波羅大酒店七樓會議室(福州市五一中路132號) 。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當持建造師資質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及圖紙的收據、投標保證金匯款單據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核驗)。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8、招標人將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一地點和截止期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當參加開標程序,并現場核驗身份。投標人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標的,視為自行放棄資格。
招標人: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福州電業局
地 址: 福州臺江區新港道1號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閩華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南路聯信大廈18層 郵 編:350001
電 話:0591-83093978 傳 真:0591-83280136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建行臺江支行
開戶名稱:福建閩華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分公司
帳 號:3500188430005250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