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0.16 |
|---|---|
| 截止日期: | 2009.10.22 |
| 招標業主: | 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海鹽縣 |
| 內 容: | 監理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
1、招標條件
嘉興至海鹽(南北湖)公路工程(嘉興交界至湖鹽線段)(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發改設計[2008]25號文批準建設,并已列入2008年省基本建設計劃。本項目的發包人為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本項目的資金來源為省廳補助、地方自籌,現已落實。
現決定對本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嘉興至海鹽(南北湖)公路工程(嘉興交界至湖鹽線段)起始于嘉興交界,與鹽沈公路平交,進入于城境內,與鹽于公路平交,再跨杭平申四級航道,終點與新湖鹽線相交,道路全長12.177公里。其中:嘉興交界至鹽沈公路(樁號K8+915~K13+840)4.925公里范圍內路基、路面、橋涵、安全設施、綠化工程等為監理第一合同段;鹽沈公路至湖鹽線段(樁號K13+840~K21+092.372)7.252公里范圍內路基、橋涵工程等為監理第二合同段。監理第一合同段已完成招標。
本項目采用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一級公路設計標準,設計速度為100公里/小時,路基寬33.5米;橋涵設計荷載為公路-I級。
2.2招標范圍
本次工程監理起點為鹽沈公路,起點樁號K13+840,終點為湖鹽線,終點樁號K21+092.372,本工程道路全長7.252公里。主要工程內容:路基填方約為343.246千立方米,路基挖方約為60.105千立方米,中橋270.28米/7座;大橋549.44米/1座(9*25+92+9*25米下承式鋼管砼系桿拱+預應力砼小箱梁)。
2.3合同段劃分及主要工程數量
2.3.1本次監理招標分一個合同段:監理第二合同段。
監理第二合同段的監理內容為鹽沈公路至湖鹽線路段7.252KM范圍內的路基、橋涵工程,監理服務期為43個月,其中施工期監理19個月(其中路基、中橋15個月,于城大橋19個月),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監理
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批準的公路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的監理企業可參加監理合同段的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
實行資格后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可于2009年10月16日-10月22日9:00-11:30時、14:00-16:30時,雙休日休息(北京時間,下同)持本單位介紹信、《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經辦人身份證(上述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均須帶齊,其中新版身份證應正反面復印)到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號302室 聯系電話***
5.2監理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投標文件送交截止時間為:2009年11月12日9:30時,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前送交至: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信息大廳)
電 話:0571-87630252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必須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出席。
7、其他
未取得交易登記手冊的投標人,應在購買招標文件前辦理好承包人交易登記手續,辦理事項請登陸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期三天前辦妥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交易席位,并繳納席位費,否則交易中心電腦系統將無法接受投標。
聯系方式
招標人: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地 址:海鹽縣武原鎮秦山大道旁(眾安橋南700米)
郵 編:314300
聯系人***
電 話:0573-86115605 傳 真:0573-86115933
開戶名稱: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海鹽支行
賬 號:33001637135050008255
招標代理機構: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鹽縣武原鎮新橋北路180號
郵 編:314300
聯系人***
電 話:0573-86168568 傳 真:0573-8612037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