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0.16 |
|---|---|
| 截止日期: | 2009.10.22 |
| 招標業主: | 豐縣建設局 |
| 招標代理: | 豐縣中陽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豐縣 |
| 內 容: | 工程規模:南苑中路東段:700×40M。 大慶東路:900×25M。 結構形式:瀝青混凝土路面 |
招標人: 豐縣建設局
工程名稱: 豐縣南苑中路東段、大慶東路建設工程
工程地點: 豐縣南苑中路東段、大慶東路
項目批準機關: 豐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設
資金來源: 自籌
招標代理機構: 豐縣中陽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報名開始時間: 2009-10-16 9:00:00
報名結束時間: 2009-10-22 17:00:00
報名時間備注: 每日12:00-14:00為午休時間,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 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二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公告發布日期: 2009-10-16 17:50:00
公告結束日期: 2009-10-22 17:00:00
公告詳細內容: 招 標 公 告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FXX2009200910004 1.豐縣南苑中路東段、大慶東路建設工程,已由豐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豐縣中陽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準備事宜。 3.工程概況 ⑴工程地點:豐縣南苑中路東段、大慶東路。 ⑵工程規模:南苑中路東段:700×40M。 大慶東路:900×25M。 ⑶結構形式:瀝青混凝土路面。 ⑷計劃開竣工時間:2009年11月10日—2010年3月10日。 4.本招標工程共分2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準備內容如下: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內容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
預計發包時間
01 南苑中路東段 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項目 公開招標 500萬元
2009-10-16
02 大慶東路 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項目 公開招標 300萬元
2009-10-16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 ⑴企業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二及以上資質。 ⑵建造師注冊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資質。 6.投標保證金: ⑴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必須從投標單位注冊地銀行基本賬戶匯出)交至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由商務中心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持有投標保證金收據方可參與報名。 ⑵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豐縣南苑中路東段拾萬元、豐縣大慶東路伍萬元,收款人: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帳號為1106026409210098767,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豐縣支行。 ⑶投標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⑷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繳納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⑸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憑投標保證金收據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⑹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豐縣招標辦備案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7.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⑴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 ⑵資格預審申請書; 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⑷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⑸建造師注冊證書; ⑹注冊建造師安全資格證(B證); ⑺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⑻徐州市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單項工程承接核準手續(《單項手冊》備案表); ⑼報名時,注冊建造師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現場報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⑽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的《上崗證》。 ⑾本公司注冊地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⑿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證明。 以上內容報名時需出示原件,并將復印件裝訂到資格預審申請書中。投標人所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8.請申請人于200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每天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7時(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憑單位介紹信到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二樓商務中心獲取資格預審文件,于2009年10月23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7時到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二樓商務中心報名,報名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加蓋公章的資格預審申請書。 9.資格預審審查辦法 資格預審審查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如果招標人認為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量過多時,將按有關規定從中隨機抽取不少于九個投標申請人參與投標。 10.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分值設定 (一)商務標: 70分 (二)技術標 20分 (三)投標人及建造師業績 10分 (一)投標報價 70分 1.平均標價隨機抽取下浮率法。當有效投標人少于或等于5家時,全部投標報價參與該平均值計算;當有效投標人多于5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標報價,其余投標報價參與該平均值的計算;然后以招標人在開標現場隨機抽取的投標人投標平均價下浮率(3%、4%、5%、6%)作為評標基準價。 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較:每低1%,扣1分 ;每高1%,扣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當有效投標人報價中有60%以上的報價趨于一致時(各投標報價與相近投標報價平均值相差在±3%之內),經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并報招標投標監管部門后,可以改用經評審的合理最低投標價法。 經評審的合理最低投標價法: 投標人的投標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得100分,其他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格相比,每高1%扣2分;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的,不再參與評標,作無效標書處理。 若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相比低5%以上,則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銀行保函)。 開標五個工作日前,招標人公示標底價及招標控制價,所有高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將不再參與評標,作無效標書處理。投標人如對標底價或招標控制價有異議,應在收到標底價和招標控制價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或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提出異議。 本工程招標控制價=標底價×90% (二)技術標:施工組織設計 20分 (1)項目部組成、主要技術人員、勞動力配置及保障措施(提供人員名單及相關證明) 3分 (2)施工程序及總體組織部署…………………………… …………………3分 (3)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3分 (4)工程形象進度計劃安排及保證措施………………………… …………3分 (5)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及目標…………………………………… …………2分 (6)工程施工方案及工藝方法…………………………………… …………2分 (7)施工現場平面布置…………………………………………… …………1分 (8)材料供應、來源、投入計劃及保證措施…………………… …………1分 (9)主要施工機具配置…………………………………………… …………1分 (10)重點部位上的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方案… ……………… …………1分 評分標準: (1)以上某項內容詳細具體、科學合理、措施可靠,組織嚴謹、針對性強,內容完整的,可較好、針對性較強的,可得該項分值的75%-90%; (3)以上某項內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該項分值的50-75%; (4)以上某項無具體內容的,該項不得分。(如出現此情況,評標委員會所有成員應統一認定,并作出說明。) 施工組織設計各項內容評審,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獨立打分,評委所打投標人之間同項分值相差過大的,評委應說明評審及打分理由。 (三)投標人及建造師業績 10分 1、分值設定: a、投標人的業績 5分 b、建造師的業績 5分 c、違規、違紀及不良行為記錄扣分 2、評分標準: a、投標人通過初步評審的,可得基本分2分;其余3分由評標委員會成員依據下列證明材料予以打分: ① 投標人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證書 1.6分 其中:徐州市級(金獎:0.30分/項、銀獎:0.20分/項、銅獎:0.15分/項) 省揚子杯或外省(直轄市)同類獎項:0.30分/項、國家優質工程獎:0.35分/項、魯班獎:0.40分/項。 ②投標人獲得市級及以上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證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證書 0.8分 其中:徐州市級:0.20分/項、江蘇省級:0.30分/項 ③ 投標人在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應急、公益性和市政重點工程建設中,表現突出,受徐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嘉獎或認定的,每次加0.2分,滿分0.6分。 b、投標人所報建造師通過初步評審的,可得基本分2分;其余3分由評標委員會成員依據下列證明材料予以打分: ①該建造師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證書 1.6分 其中:徐州市級(金獎:0.30分/項、銀獎:0.20分/項、銅獎:0.15分/項) 省揚子杯或外省(直轄市)同類獎項:0.30分/項、國家優質工程獎:0.35分/項、魯班獎:0.40分/項。 ②獲得市級及以上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證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證書0.8分 其中:徐州市級:0.20分/項、江蘇省級:0.30分/項 ③在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應急、公益性和市政重點工程建設中,表現突出,受徐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嘉獎或認定的,每次加0.2分,滿分0.6分。 業績證明材料(本工程指 市政道路及排水 工程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投標人、建造師業績認定依據是以下證明材料: ①各項獲獎證書原件或其證明文件原件,各項證明材料的有效期是指從發證或發文之日起至開標之日止。魯班獎各項證明材料有效期為3年,省、市級各項證明材料有效期為2年; ②針對該建造師獲得的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證書、其所獲得市級及以上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證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證書,均以其獲獎證書及文件中注明的建造師為準;如獲獎證書及文件未注明建造師的,以相應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原件上注明的建造師為準。 ③同一分項內針對同一工程只計取最高級別獎項得分,不得重復計分。得分累加至該項滿分為止。 c、違規、違紀及不良行為記錄扣分 投標人或其所報的建造師一年內有違反有關規定,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行政處罰或發生死亡事故的予以扣分。 具體扣分標準如下: ①建設部行文,每項對其扣:通報批評0.30分,行政處罰0.35分; ②江蘇省建設廳、建管局行文,每項對其扣:通報批評0.20分,行政處罰0.25分; ③徐州市及豐縣建設局行文,每項對其扣:通報批評0.10分,行政處罰0.20分,不良行為記錄0.10分; ④一年內投標人在徐州市區內發生死亡事故且建設行政部門發文的每起加扣1分。 ⑤一年內投標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因拖欠民工工資等引發集訪造成不良影響,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每起扣1分。 具體扣分時效如下: 各項違規、違紀等行為文件有效期,是指從發文之日起至開標之日止。 以上(一)、(二)、(三)項合計分數為投標人最終得分,計算時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1.其它: ⑴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⑵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⑶投標人可參加2個標段的投標,但只有一個標段的中標機會。 本公告發布時間: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2日 招標人地址:豐縣工農南路51號(公章) 聯 系 人:陳龍華 聯系電話:051689269819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二樓(公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0516—89249200 郵政編碼: 221700 傳 真:0516—89249200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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