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0.30 |
|---|---|
| 截止日期: | 2009.11.02 |
| 招標業主: | 甕安縣農業辦公室 |
| 地 區: | 甕安縣 |
| 內 容: | 工程總投資概算:611萬元 |
根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關于2009年度第一批27個省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立項和規劃設計的批復》(黔國土資發[2009]129號)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我辦擬對施工的甕安縣2009年度平定營鎮營定街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向社會公開選擇工程招投標代理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甕安縣2009年度平定營鎮營定街土地開發整理
2、項目內容:土地開發整理
3、項目地點:甕安縣平定營鎮營定街
4、工程總投資概算:611萬元
二、招標代理范圍
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事宜。
三、招標代理費標準
招標代理費不高于工程總投資的1%。
四、報名條件
1、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能力,并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工程招標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有效資質的工程招標代理單位。
2、業績突出、信譽良好,遵守行業規范,近3年內沒有不良行為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或在省招投標中有劣跡行為記錄的招投標代理單位。
五、提交材料
1、企業工程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副本)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如為授權委托人,則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被委托人身份證。
4、被委托人經人事或勞動部門鑒證的聘用合同。
注:以上材料復印后加蓋公章裝訂一份,并隨帶原件核對,未提供原件的其復印件無效。報名單位須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隱瞞或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六、保證金
1、投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按壹萬元收取,以現金形式在報名時一并提交。
2、投標單位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視為自動放棄。
3、未中標的招標代理單位,投標保證金在開標會結束后三日內退還;中標的招標代理單位的保證金在與建設單位簽定建設工程招投標代理合同時轉為履約保證金。
七、材料遞交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09年10月30日15:00時至11月2日15:00時。超前或逾期遞交材料的,不予接收。
2、地點:甕安縣農業辦公室四樓農建股
八、招標代理單位的確定
有關部門及建設單位對招標代理單位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逐一審查,在審查合格的招標代理單位中按照甕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甕安縣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選擇辦法》(甕府辦發[2009]116號)擇優選擇確定一家為該項目的招標代理單位。本次公開選擇有3家以上報名且審查資質合格,進入審查評選。
九、招標要求
1、認真負責的完成招標代理全過程,對所編制的招標文件及工程清單、標準嚴格把關并承擔相關責任。
2、認真做好開標、評標過程的各項記錄并提交招標的所有備案材料兩份。
3、中標的招標代理單位在中標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標代理任務,招標人有權拒付招標代理費,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招標人有權重新選擇招標代理機構。
4、本次中標的招標代理單位應在招標后三天內與招標人簽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違約者視為自動棄權。
十、公示時間
2009年10月30日至2009年11月2日。
十一、開標地點:甕安縣農業辦公室五樓會議室
十二、開標時間
2009年11月2日下午15:30。
十三、公開網址
招標人:甕安縣農業辦公室
聯系人***
聯系電話:13885410185 傳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