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1.04 |
|---|---|
| 截止日期: | 2009.11.26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公安局 |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預算:人民幣500萬元/兩年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廣州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交通事故車輛技術檢驗鑒定服務資格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GGPC-[2009]263
(三)數量:1項
(四)財政預算:人民幣500萬元/兩年
(五)采購內容:共確定5個中標人,對廣州市轄內的交通事故車輛進行技術檢驗鑒定;采購人無法預計也無法保證各中標人取得具體業務的數量及金額。
(六)服務期限:兩年
(七)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提供本國服務的供應商;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具有廣州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批準的一類汽車維修資質,且辦公場所位于廣州市區(不包括番禺、花都、蘿崗、南沙四區和增城、從化兩個縣級市)。
(三)具備2輛以上(含2輛)汽車專門用于技術檢驗。
(四)有能力組織專門的鑒定小組對交警部門委托的項目進行技術檢驗并出具鑒定結論。該鑒定小組必須有4名以上汽車摩托車維修專業、機械專業、機電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職務固定的技術人員,其中至少有1名技術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有1名技術人員具有技師職稱,其余技術人員須有高級技工證書或助理工程師技術職稱(投標人必須提供技術人員所在單位的勞動合同、畢業證書和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以上技術人員必須為投標人的在冊人員,并提供社保證明文件)。
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09年11月4日至2009年11 月26日(辦公時間內)
(二)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前臺
(三)招標文件工本費:人民幣 150元/套(POS機刷卡,售后不退)
(四)獲取招標文件方式:現場報名購買或通過轉賬支付購買。
通過轉賬支付購買的方法如下:
1. 將招標文件工本費匯入:
收 款 人: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東風支行
賬 號: 0304014400000088
并請注明購買單位名稱及“事由:[2009]263號工本費”
2. 登錄采購中心網址,在本項目招標公告內下載招標文件(點擊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載)。下載的招標文件為加密文件,劃款后填寫下載包中的《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連同營業執照副本、匯款單傳真至(020)22330269-260工作人員收,再致電020-22330260向工作人員索取密碼(現場報名購買的可直接現場索取密碼)。
(五)采購中心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注:無論何種方式購買招標文件,潛在投標人均須準確填寫《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并須保證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潛在投標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潛在投標人或填表者承擔。
五、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及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09年11月27日上午9:00~9:30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09年11月27日上午9:30
(三)開標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
聯 系 人:曹先生 聯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本項目的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話)和招標結果公告都發布在網上,請留意查看]
采購項目聯系:(020)22330228 王小姐 傳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一下午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