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1.24 |
|---|---|
| 截止日期: | 2009.12.11 |
| 地 區: | 韶關市 |
| 內 容: | 要求 投資經營者必須是從事合法經營活動,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并具有經營電瓶觀光車資質的企業或自然人。 |
為改善學校師生在校區間往來的通行條件,積極推進后勤社會化改革,學校決定擬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運營資格的企業或自然人投資經營校園觀光車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投資經營人要求
投資經營者必須是從事合法經營活動,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并具有經營電瓶觀光車資質的企業或自然人。
二、投資運營方式
1、由經營者全額投資購買電瓶觀光車,建設車庫及維修場地。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模式。
2、由運行企業自行向當地物價部門申請車票價格,按物價部門核準的票價收取,并自行購買觀光車商業保險。
3、企業每年向學校繳納一定的場地租金。
4、本項目運營期為5年,期滿后,視雙方情況再商議是否續簽合同。
三、項目引進方式
由學校根據投資經營者的實力、資質、信譽等方面擇優引進。
四、報名地點及截止日期
有意者請帶有效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格證明(如營業執照、與有關單位簽定運營合同等)。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1日下午5時止,前來韶關學院后勤處(行政樓109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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