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1.25 |
|---|---|
| 截止日期: | 2009.11.30 |
| 招標業主: | 南平市商貿旅游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南平市 |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總挖方量約33000立方; 填方量約33000 立方。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平市商貿旅游服務中心3號樓土石方一平工程已由 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南發改【2008】審批13號和21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平市商貿旅游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南平市商貿旅游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方式)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夏道鎮小鳩村段樹坑地段
2.2. 工程建設規模:總挖方量約33000立方; 填方量約33000 立方。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南平市商貿旅游服務中心3號樓土石方一平工程的工程預算書及工程量清單的全部內容;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30 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由招標人安排;
2.5.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 咨詢單位: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2.6.2.設計單位: 福建省建筑設計研究院 ;
2.6.3.代建單位:無;
2.6.4.監理單位: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的資質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的資質或水利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建造師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經注冊的貳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或臨時貳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建造師必須無在建工程和無中標工程項目,且為本單位職工);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無為主辦方,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4.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建造師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無;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 11 月 26 日至2009年 11 月 30 日(公休日、節假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89號云鶴樓1405室)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資料費(含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預算書電子文本)每份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 貳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保證金須以電匯或轉賬形式于截標前匯到招標文件指定帳戶,但不允許以個人、項目部、分公司名義提供投標保證金,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7.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 12 月 10 日上午9時00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為:南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建造師應當持臨時二級建造師或建造師資質證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場備查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的收據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備查)和投標保證金原件。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招標人:南平市商貿旅游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0599-8829287 傳真:***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建行南平分行營業部 ;
帳戶名稱: 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帳 號: 3500 1672 4330 5250 5118 。
交易中心名稱:南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