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2.02 |
|---|---|
| 截止日期: | 2009.12.08 |
| 地 區: | 莆田市 |
| 內 容: | 熒光PCR等醫療器械,采購預算約150萬元人民幣。 |
根椐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采購項目實行公開選擇招標代理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情況:熒光PCR等醫療器械,采購預算約150萬元人民幣。
二、代理內容:代理采購項目招標全過程工作(編制、送審備案采購招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咨詢,協調合同簽訂等)。
三、代理費用:招標代理費按照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規定收費標準計取(含代理費、專家評標費、場地使用費、交通費及評標期間工作餐等有關費用),代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若招標失敗重新招標,不再追加代理服務費。
四、對招標代理機構要求:
1.資質:具備乙級或甲級政府采購代理資質證書,并符合我市有關政府采購要求(提供原件、復印件)。
2.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提供原件、復印件)。
3.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的人員須提="EN-US">(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的無須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
4.近兩年內未因不良行為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或在市招投標中心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5.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若非本市的招標代理單位須在市內注冊分公司并提供有效的分公司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五、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于2009年12月8日9點前在莆田市招投標中心遞交相關資料,逾期送達概不接受。
六、選擇辦法:資格審查小組對代理機構的資格進行審查,隨后用抽簽的辦法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七、抽簽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四層。
八、聯系人:陳先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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