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山財采購【2009】64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12.03 |
| 截止日期: | 2009.12.09 |
| 招標業主: | 焦作市山陽區城建局 |
| 地 區: | 焦作市 |
| 內 容: |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各項條件; (2)投標人必須具有取得規劃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3)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
山陽區村鎮體系規劃編制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準編制,現對該項目的規劃設計進行競爭性談判,擇優選定規劃設計單位,歡迎具備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山陽區村鎮體系規劃編制項目設計
二、采購單位:焦作市山陽區城建局
三、采購編號:山財采購【2009】64號
四、報名及領取文件時間:2009年12月3日至2009年12月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雙休日不休息)
五、報名地點:焦作市山陽區城建局規劃科(焦作市太行中路15號)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七、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12月11日上午9:00整
八、開標時間:2009年12月11日上午9:00整
九、開標地點:焦作市山陽區城建局二樓會議室(焦作市太行中路15號)
十、項目內容及項目要求:
(一)項目內容:山陽區村鎮體系規劃編制詳見山陽區村鎮建設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二)項目要求: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各項條件;
(2)投標人必須具有取得規劃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3)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4)投標人報名時請攜帶法人代表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復印件加蓋紅章)、公司業績(復印件加蓋紅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并保證中標后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轉包或分包;
(6)投標文件一正三副,加蓋公章密封報送。
十一、項目建設工期要求: 中標方2010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區村莊布局規劃;201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涉農街道辦事處統一整體規劃;2010年底,完成全區村莊體系規劃,大致分4個標段進行規劃:一是位于中星街道辦事處轄區工業集聚區范圍內的各村(桶張河、中馬村、上馬村、寺河村、高嶺村、巡返村),依托工業集聚區總規進行規劃;二是位于工業集聚區范圍以外的各村(馮河村、李河村、廟河村、李貴作村)統一編制規劃;三是位于新城街道辦事處南水北調范圍內的各村(張莊、常莊、郝莊、柳莊、定和、恩村一、二、三街),在我市總體規劃框架內進行村鎮規劃;四是位于南水北調范圍內的各村(墻南村、墻北村和蘇藺村)統一編制規劃。
十二、報名時需提交資料:本項目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兩份,并攜帶投標保證金10000元整。開標時攜帶以下材料原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
2、法人代表人證明書或委托代理人授權書(加蓋原單位公章),并附本人身份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