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12.18 |
|---|---|
| 截止日期: | 2009.12.25 |
| 招標代理: | 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鹽城市 |
| 內 容: | 規模:預制管樁(PHC-500(120)A、PTC-500(70)A),樁總長約35075米,具體規格、型號、樁長以施工圖為準。 |
一、由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鹽城市高教公寓一期二步項目已經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籌措解決。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預制管樁工程施工的投標報名。
二、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鹽城市世紀大道以北,勝利河以南,鹽城師范學院東側。
(2)項目規模:預制管樁(PHC-500(120)A、PTC-500(70)A),樁總長約35075米,具體規格、型號、樁長以施工圖為準。
(3)工程名稱:鹽城市高教公寓3#、4#、8#、9#樓及地下車庫樁基工程的施工。
(4)要求工期: 50個日歷天。
四、招標內容
(1)招標內容:1#、2#、5#、6#、7#樓及地下車庫預制管樁工程的施工。
五、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申請人須具有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擬選派投標申請人本單位的具有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的注冊建造師(報名時應提供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臨時執行資格證書原件),且項目經理目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投訴人或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通過資格預審的項目經理投標時不得更換。
(3)投標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報名時須提供報名項目經理及項目部人員(含項目經理至少3人)2009年度以來向投標申請人所在地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或繳費憑據)原件及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4)其它要求:投標人必須保證中標后三日內將滿足樁基工程施工要求的只少兩臺12.8T以上的錘擊樁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投標時,應說明錘擊樁是自有機械還是租賃機械,如為自有機械,除按規定格式填寫錘擊樁機械來源說明外,另需提供錘擊樁機械發票原件;如為租貨機械,除按規定格式填寫錘擊樁機械來源說明外,另需提供租貨合同原件和錘擊樁機械發票復印件)。如地質情況發生變化時,自行更換打樁機械,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5)其他: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資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內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標書作無效標書處理。
(6)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7)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報名。
(8)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本項目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申請人少于9個(含9個)時,招標人將采用全數入圍的辦法確定潛在投標人;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申請人多于9個時,招標人將采用全數入圍或抽簽入圍的辦法,確定不少于9個潛在?標人將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七、本項目評標定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附件。
八、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工程投標報名的申請人,到鹽城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服務窗口(聯系人***
(1)投標申請人報名授權委托書原件;(2)已填寫的鹽城市高教公寓預制管樁工程施工資格預審文件原件,一式兩份;(3)投標申請人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4)投標申請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5)按本公告主要資格條件第(2)條要求的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6)項目經理安生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7)投標申請人提供的報名項目經理及項目部人員(含項目經理至少3人)上年度向投標申請人所在地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原件及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8)滿足本公告主要資格條件第(4)條要求的錘擊樁機械來源說明和相關資料。
九、投標申請人必須按招標公告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其提供的資料逐一核實,如發現不真實,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十、資格預審結束后,請投標申請人接到招標人書面或電話通知后到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領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或《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到本通知的,請在一日內主動向招標人或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查詢,逾期責任自負。
附件:鹽城市高教公寓項目樁基工程評標辦法
招標人(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13770083366
附件
鹽城市高教公寓樁基工程評標辦法
鹽城市高教公寓樁基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評標委員會按投標報價、質量和工期承諾、施工方案(含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等三個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得分高低產生3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確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一、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階段評審。
二、評標最低價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最低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95%。
三、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確定:
開、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四、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 70分
1、有效投標報價:
1.1 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的要求。
1.2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成本價。
1.3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
1.4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的評標最低價。
2、報價分計算
2.1、參與詳細評審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中的最低報價,得70分。
2.2、參加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有效最低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扣分約定:
3.1、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項目進行重點評審(分部分項少于10項的,全部清單項進行重點評審)。
3.2、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項目措施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綜合單價計算表和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質量與工期承諾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諾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目標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目標或工期要求的,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方案(含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 20分
1、施工方案 18分
施工方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方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間為17~18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但不限于):
1、項目總述;
2、施工組織結構,施工管理人員配備(不得涉及單位名稱、具體人員姓名等);
3、勞動力配置、安排計劃及保障措施;
4、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加工設備、檢測設備配置及材料進場計劃;
5、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針對本工程分別論述主要分部分項的施工方案、工藝方法及質量保證措施;本工程重點、難點部位施工處理方法);
6、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總進度計劃安排及工期保證措施;
8、現場平面布置;
9、環境保護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11、季節性施工措施;
12、現場構件、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護措施;
13、與業主及其它專業承包單位的協調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務計劃。
2、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標人的項目經理應在接到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目經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夠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投標人,方可得基本分1.0分。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測試進行綜合評分,得分范圍為0—1分,得分計入總分。項目經理在接到通知后未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投標人,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項均不得分。
五、其它
1、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3、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作廢標處理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