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2009LCA-03 |
|---|---|
| 加入日期: | 2009.12.21 |
| 截止日期: | 2009.12.28 |
| 招標代理: | 樂昌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樂昌市 |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 |
經有關部門批準,就樂昌市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耗材協議供貨進行公開招標方式采購。歡迎符合資質要求,且具有實力、服務周全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2009LCA-03
二、招標項目:樂昌市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耗材協議供貨(2010年02月01日—2012年12月31日)。(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符合《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當具備的條件,有辦公設備經營執照,在樂昌市城區(南片)或坪石鎮(北片)范圍內設有獨立的經營場所(含營業網點、倉庫),有良好的商譽,具備履行合同和供貨能力,能夠提供可靠質量保證和完善的售后服務的,并具有以下證照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2)能證明經營場地和廠房面積的房屋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書;
3)法人代表授權書。
4)是韶關市辦公設備的協議供貨商。
投標人必須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能證明經營場地和廠房面積的房屋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書,和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及相關資料復印件(蓋公章)至樂昌市政府采購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價格要求:
投標單位在報價時應以人民幣作為計算單位,報分項價和總價(所有產品單價之和),且報價應低于市場平均價。中標價作為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耗材的供應價格。
五、協議供應商管理和服務要求:
1、中標供應商作為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耗材協議供應商(2010年02月01日—2012年12月31日)。中標后應按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日期、時間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代表與市政府采購中心簽訂相關管理協議,其經營活動應服從市采購辦和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逾期不簽訂協議的,取消其中標資格,另定中標者,保留追究因原中標者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權利。
2、采購單位提前不少于一天通知協議供應商(特殊情況除外),約定需要的辦公耗材規格、數量和送貨時間、地點。協議供應商根據采購單位的約定配齊產品,免費、按時送貨上門。
3、協議供應商供貨時應嚴格按投標時的質量、價格供應給采購單位,并保證將產品完好交送,如產品有質量問題或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應無償更換。如供應商供貨時存在以次充好、價格高于投標報價或服務存在較大問題,被單位投訴3次并經證實,給予書面警告,兩次書面警告的供應商,取消其協議供應商資格。
六、付款方式:
協議供應商憑銷售發票與采購單位直接定期結算。
七、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整(必須于2009年12月11日前提交。保證金過期到賬,其投標將被拒絕),未中標者評標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無息退還。中標者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后如無違約問題5個工作日內予以無息退還。
開戶名:樂昌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開戶行:工商銀行樂昌支行
賬 號:2005082129024927083
八、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8日止(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恕不接受。
九、招標文件售價:本次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詳細情況請到樂昌市政府采購中心查詢。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01月12日上午8時45分。逾期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開標時間和地點:2010年01月12日上午9時在樂昌市財政局三樓會議室公開開標。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如期出席開標儀式。
十二、招標人聯系地址:樂昌市公主下路68號財政局二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E-mail:ccgp_lechang@163.com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