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NZC2009-A10-35 |
|---|---|
| 加入日期: | 2009.12.21 |
| 截止日期: | 2009.12.23 |
| 招標業主: | 自治區測繪事業局 |
| 地 區: | 呼和浩 |
| 內 容: | 共一包:(預算約為31.5萬元) 電子水準儀 3臺、全站儀 3 臺。 |
NZC2009-A10-35
受自治區測繪事業局委托,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擬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電子水準儀、全站儀。現將供應商報名資格條件和有關采購要求公告如下,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踴躍報名參與竟標。
一、項目概述
本次采購項目為一個包、具體數量和要求如下:
共一包:(預算約為31.5萬元)
電子水準儀 3臺、全站儀 3 臺。
二、競標人的資格要求
競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競爭談判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法人。
三、須提供的資格預審材料
(一)報名人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二)報名人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三)提供經國家工商機關年檢合格有效并加蓋競標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相關產品的經營或代理資質;
四、報名方式與時間
請擬參與本采購項目的供應商務必于2009年12月23日16時前,將預審材料送達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420號房間,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異地企業可通過集中采購機構網站“表格下載”欄目下載《供應商報名登記表》,填寫后與其他需提供的報名材料一并傳真到集中采購機構指定的聯系人處進行登記。傳真后要與項目負責人***
報名時間截止后,集中采購機構將按照本采購項目的有關要求,組織采購人共同對報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預審。
五、預審結果的說明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才有資格參與本次采購活動,且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較多時,經采購人同意,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監督下,集中采購機構與采購人通過隨??
資格預審結果和登記競標時間另行通知。本次采購不收取標書費和成交服務費。
六、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 010055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地 址:***
采購人: 內蒙古自治區測繪事業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