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MJ2009290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12.24 |
| 截止日期: | 2009.12.31 |
| 招標業主: | 長樂市首祉中心小學 |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長樂市 |
| 內 容: | 規模: 預算價為776695 元,招標控制價為699026元; |
招標編號:MJ2009290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樂市首祉中心小學食堂及附屬工程已由長樂市發展和改革局以 長樂改基[2007]47號文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樂市首祉中心小學,建設資金為財政撥款,招標人為長樂市首祉中心小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長樂市松下鎮首祉村;
2.2工程建設規模: 預算價為776695 元,招標控制價為699026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長樂市首祉中心小學食堂及附屬工程,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2.4工期要求:總工期 90 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無 ;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本項目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 咨詢單位: / ;
2.6.2. 設計單位:長樂市建筑設計院 ;
2.6.3. 代建單位: 無 ;
2.6.4. 監理單位: 待定 。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
3.1.1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三級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臨時建造師資質),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1.3根據《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榕建筑[2007]92號)的規定,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部人員不得處在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警示期內;
3.1.4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以外的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其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2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無 ;
3.4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5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12月 25 日至2009年 12月 31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 14 時3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控制價、光盤等)每份售價 150 元,圖紙每份售價 1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即無須提供任何證件,也無須簽字登記。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應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公告中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并應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為本招標項目的投標保證金;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1萬元;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 1 月 21 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 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招標與采購網、福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欄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樂市首祉中心小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電話***
傳真:***
聯 系 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建行福州市楊橋支行
開戶名稱: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帳 號:3500 1877 6070 5000 0274
用 途:長樂市首祉中心小學投標保證金
交易中心名稱: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經濟信息中心 版權所有
聯系電話: 0591-87826182 0591-87811372 傳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