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1.11 |
|---|---|
| 截止日期: | 2010.01.18 |
| 招標業主: | 射陽縣規劃建設局 |
| 招標代理: | 射陽縣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射陽縣 |
| 內 容: | 項目規模:建筑總面積約1.9萬平方米(6幢,含車庫)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公寓 |
射陽縣幸福花苑公寓(一期)工程經縣政府批準實施,資金來源已落實。縣規劃建設局根據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建筑施工單位,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一)項目地點:射陽縣城幸福大道以南已建成的幸福花苑經濟適用房住宅小區南側
(二)項目規模:建筑總面積約1.9萬平方米(6幢,含車庫)
(三)工程投資額:約1700萬元
二、計劃開竣工時間:2010年1月—2010年8月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質量標準:合格
五、對投標人資格審查采用預審方式
六、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
(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擬定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項目負責人***
七、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一)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數額:50萬元。
2、投標保證金交納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具體時間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從投標人基本帳戶匯(轉)至“保證金”專戶。
4、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定標后退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作為應交履約保證金的部分。
(二)履約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1、履約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數額:中標價×10%(其中7%為履約保證金,3%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2、履約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交納時間:定標后7個工作日內,逾期即被取消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被扣除。
3、履約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退還
(1)工程施工至基礎完成,退還30%履約保證金;
(2)工程施工至主體完成再退還30%履約保證金;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退還剩余應退還的履約保證金;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春節后30日內退還應退還的部分或全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三)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陽支行營業部。
開戶名稱: 射陽縣專項資金管理中心。
帳 號:32001737436059900088。
八、工程付款辦法采用5:3:2模式
(一)工程施工至主體完成付4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再付1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再付30%工程款;
(四)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二年結清全部工程款。
九、評定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確定中標人。
十、投標報名
(一)投標報名時間 :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標報名地點:射陽縣招標中心(射陽縣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地址:***
(三)投標報名條件:
1、報名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2、單位介紹信或加蓋申請人公章的投標申請書(格式自擬)和投標申請書復印件。投標人的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綜合服務費保證金:17500元。
(四)投標報名聯系人***
(五)投標報名聯系電話***
十一、資格預審
(一)本項工程招標采用資格預審方式對投標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查。
(二)凡資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被正式邀請參加投標。
(三)請投標申請人報名后領取資格預審文件并按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參加資格預審。
(四)領取資格預審文件時間: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18日。
(五)領取資格預審文件地點:射陽縣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十二、公告發布時間:2010年1月12日—2010年1月18日。
招標人:射陽縣規劃建設局
地 址:***
負責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射陽縣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