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44038220100012 |
|---|---|
| 加入日期: | 2010.01.19 |
| 截止日期: | 2010.01.29 |
| 招標業主: | 深圳市坪山新區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
| 地 區: | 深圳市 |
| 內 容: | 計劃總投資:5718.0000萬元 |
| 關鍵詞: | 照明 施工招標 電纜 |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其它工程其他工程
項 目 編 號:44038220100012
項 目 名 稱:城市支路及10KV供電專線敷設
工 程 編 號:44038220100012001
招標工程名稱: 深圳市坪山新區長方照明10KV外線電纜敷設工程施工
工 程 地 址:***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坪山新區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經 辦 人:張麗 辦公電話:84622817, 移動電話:***
計劃總投資:5718.0000萬元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220.00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0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0年2月2日 至 2010年3月4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10年1月19日09:00時 至截標時間 2010年1月29日10: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截止時間:2010年1月25日12:00時,答疑截止時間:2010年1月27日15:00時,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100.00元。
投標條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企業最低資質要求:(無)(項目經理--三級);
擬派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最低資格等級: 三級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有的同類工程經驗要求:無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三級,項目經理:三級及以上。
另: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申請人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在招投標活動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4、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5、重要提示: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勞務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號)的有關規定,凡是應招標的政府及社會投資工程,且屬于預選承包商名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地基與基礎工程工程專業承包I和II組企業可承接的工程,應當實行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具體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地基基礎與主體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中的地基基礎與結構部分;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中的全部內容。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