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1.20 |
|---|---|
| 截止日期: | 2010.01.27 |
| 招標業主: | 秭歸縣茅坪鎮濱湖社區居委會 |
| 招標代理: | 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
| 地 區: | 秭歸縣 |
| 內 容: | 條件 2.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采購編號:ZGCG[2010]013
為活躍社區文化,構造和諧社區,采購中心受秭歸縣茅坪鎮濱湖社區居委會的委托,擬就秭歸縣茅坪鎮濱湖社區居委會文藝演出活動場所遮陽棚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國內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洽談。
1.項目內容
秭歸縣茅坪鎮濱湖社區居委會文藝演出活動場所遮陽棚,規格16M*12M,不銹鋼骨架,陽光板遮陽棚(確保15年不漏水)。
2.供應商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2.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6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洽談。
2.7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A、供應商必須是從事本次采購標的物的生產或經營的獨立法人企業,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完整的相應商品和售后服務;
B、 供應商必須執有經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年審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C、產品生產/銷售許可證或產品授權代理證書;
D、不銹鋼、陽光板檢測報告等;
E、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F、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應作廢標處理。
3. 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購實行資格后審,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的詳細要求見本項目談判文件中的第14條 《談判響應文件的審核》規定。
4. 談判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競談者,請于2010年1月21日起至2010年1月27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在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318室)持單位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限第二代)等材料原件(提供復印資料1份)購買談判文件。
4.2談判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200元整,售后不退。
5、談判保證金繳納
5.1談判保證金金額:本項目談判保證金金額為2000.00元,由縣綜合招投標中心收取,談判申請人應將談判保證金在談判截止時間3天前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
5.2談判保證金繳納方式:談判申請人須將談判保證金從供應商基本賬戶以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賬戶(匯款時必須注明所投項目名稱,談判保證金的退回辦法詳見談判文件):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三峽分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賬 號:1807072129200049416 咨詢電話:***
款項到帳后,談判申請人憑銀行回執單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一份)到秭歸縣綜合招投 6.響應文件的遞交
6.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談判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2月2日上午9時,地點為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
6.2談判供應商須在談判截止時間前將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中心不予受理。
6.3采購中心接收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0年2月2日上午8時---9時。
7.談判時間及地點
7.1時間:2010年2月2日上午9時。
7.2地點: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在、秭歸縣政府門戶網、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網及信息中心大樓一樓大廳公告欄上發布。采購公告發布起始時間為2010年1月20日。
9.聯系方式***
采 購 人:秭歸縣茅坪鎮濱湖社區居委會 采購代理機構: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地 址:濱湖社區居委會 地 址:***
聯 系 人:付新華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13872596833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話:07172882968 傳 真 電 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