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2.01 |
|---|---|
| 截止日期: | 2010.02.06 |
| 招標業主: | 秭歸縣投資公司 |
| 招標代理: | 宜昌君逸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秭歸縣 |
| 內 容: | 文件每套售價500.00元,圖紙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體育場 體育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秭歸縣酒廠至體育場2#排洪溝工程己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秭歸縣投資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招標代理機構為宜昌君逸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秭歸縣酒廠至體育場2#排洪溝工程包括土石方、護岸、地鐵、鋼筋工程,工程量見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
2.2工程建設地點:秭歸縣茅坪鎮。
2.3計劃開工日期為2010年3月1日,竣工日期為2010年4月30日,工期6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以建設單位(業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為準。
2.5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2.6工程安全要求:達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無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等級;具有足夠資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業。并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必須具有秭歸建筑業協會核發的備案證或備案表,且投入本項目的主要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4、投標人須提供擬承擔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5、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
6、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五大員必須具備合法有效的上崗證;
7、具備擬投入本項目管理人員親筆簽字表;
8、具備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承擔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本工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的要求詳見本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中的《評標辦法》規定。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必須以獨立投標人身份參與本工程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2月6日(節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在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318室)持投標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和領取相關資料。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00元,圖紙每套100元,售后不退。投標保證金200000.00元(大寫貳拾萬元整),由縣綜合招投標中心收取,投標申請人應將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
4.3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單位總公司基本帳戶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帳戶(投標保證金的退回辦法詳見招標文件):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三峽分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帳 號:1807072129200049416
款項到帳后,投標申請人憑銀行回執單及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一份)到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2月25日上午9時00分,地點為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大會議室)。
5.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大會議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招標人接收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0年2月25日上午8時00分---9時00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 秭歸縣投資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宜昌君逸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秭歸縣茅坪鎮 辦公地址:***
聯系人:張嬡玲 聯系人***
聯系電話:13972566008 聯系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