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2.03 |
|---|---|
| 截止日期: | 2010.02.10 |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電力公司 |
| 招標代理: | 北京市華龍電力物資公司 |
|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合格申請人資格要求(通用部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2、須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年審有效)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參加同一編號的供應商資格評選。 4、申請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 5、2007年至遞交供應商資格評選申請文件截止日在國內設備/材料供貨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因嚴重質量問題而造成批量退貨(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嚴重影響施工(或出現過問題,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得到驗證)。 6、2007年至遞交供應商資格評選申請文件截止日在國內設備/材料供貨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因貨物延遲交貨而嚴重影響使用。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