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榕市建安招2010049 |
|---|---|
| 加入日期: | 2010.02.12 |
| 截止日期: | 2010.03.08 |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翁排經濟合作社 |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福州市 |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本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積18410m2 。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監理 |
招標編號:榕市建安招201004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建新鎮翁排生產生活留用地配套項目(地下室部分)監理工程 已由 福州市倉山區發展和改革局以 閩發改備[2009]A03001 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翁排經濟合作社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招標人為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翁排經濟合作社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邀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金榕路東側 ;
2.2工程建設規模:本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積18410m2 。
2.3招標范圍和內容:建新鎮翁排生產生活留用地配套項目(地下室部分)施工全過程監理;
2.4工期要求:總工期 16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無 ;
2.5工程質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
2.6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 咨詢單位: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2.6.2 設計單位:北京藍圖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單位:無 ;
2.6.4 監理單位:(本項目中標人) 。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合法有效的甲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資質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監理企業;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有效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或福建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資格;
3.3投標人或其從業人員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相應項目投標(根據閩建法[2007]15號文關于從業限制的規定);
3.4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理企業在榕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號)的規定,企業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的監理企業和擬配備的項目監理部人員已在榕登記備案;
3.5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項目主要管理人員應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項目機構人員配備標準》的要求配備,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投標申請人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不能承覽新的監理業務;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擬邀請的投標申請人請派員持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隨帶委托人身份證,于2010 年 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 14 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福州市金雞山隧道口北側)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每份售價350元,售后不退,招標圖紙由投標人自行到招標人處領取。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1萬元。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 年 3月 8 日 9 時 30 分,提交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金雞山隧道口北側);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翁排經濟合作社 ;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0591-87336165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三山支行 ;
帳戶名稱: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帳 號:351008020018000787857 。
(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建新鎮翁排生產生活留用地配套項目(地下室部分)監理工程投標保證金” )
交易中心名稱: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