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興路改造工程,已經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二、江蘇博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復興路改造工程
2、招 標 人: 徐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
3、工程地點:徐州市復興路
4、工程規模:二環北路至和平路段,長3600米,拆除機非隔離帶,改造人行道,全面改造成雙向六車道,造價約2000萬元;
5、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全部內容;
6、工程質量: 合格
7、計劃開工時間: 2010年3月
四、本招標工程共分 壹個標段招標
五、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等級:具備主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
2、選派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
(1)、注冊建造師應具?2)、選派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3、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匯票及電匯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貳拾萬元。
收 款 人: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
開 戶 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
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六、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原件:
(1) 資格預審申請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2) 經辦人二代身份證;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4)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5) 所報建造師注冊證原件,建造師應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6) 企業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和注冊建造師安全資格證原件(B類);
(7) 徐州市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原件或單項工程承接核準手續;
(8) 未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本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存款帳戶證明原件。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單位(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可提供加蓋公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復印件參加投標報名活動,否則招標人予以拒絕;
(9) 未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本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存款帳戶證明原件。必須提供經辦人、注冊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同時提供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的《上崗證》,《上崗證》上的企業名稱必須是投標企業名稱;
(10) 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
注:以上內容除在報名時交驗原件外,《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和副本內分別裝訂復印件,本工程要求報名時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標人必須保證建造師無在建工程并提供資料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且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相關招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
七、請投標申請人帶本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于 2010年 2月 12日至 2010 年2月23日,每天上午9時 00分至下午5 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商務中心 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日期為2010年2月23日。
八、請投標申請人于 2010 年2月24日上午9 時00分至11時 30分,下午2時 00分至5時00分到徐州市建設局一樓大廳報名處 報名及校驗原件,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件、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招標代理機構發布的本工程《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及《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九、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的規定,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十、本工程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商務標70分;技術標20分;業績10分
招標人: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郵編: 221000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博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朱建峰 電話:***
郵編: 2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