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2.12 |
|---|---|
| 截止日期: | 2010.02.27 |
| 招標業主: | 遵義供電局 |
| 地 區: | 遵義市 |
| 內 容: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輸變電工程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丙級及以上勘察資質,10kV電纜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乙級及以上勘察資質; 3、投標人委派的項目經理(設總)必須具備電氣專業注冊執業資格。委派的各專業設計人員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未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專業,須具有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同時具備有相應設計能力的工作人員,所有設計人員應有本單位人員證明。 |
| 關鍵詞: | 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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