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ZHJ-HW-0915 |
|---|---|
| 加入日期: | 2010.03.06 |
| 截止日期: | 2010.03.12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
| 招標代理: | 廣東五洲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投標單位資格要求: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法人企業,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除聯合體外,不同的供應商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為參與統一采購項目競爭的供應商:彼此存在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彼此的經營者、董事會(或同類管理機構)成員屬于直系親屬或配偶關系的。 |
| 關鍵詞: | 防治 |
廣東五洲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 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2010年第16屆亞運會環境空氣防治措施研究及監測監察基礎工程之空氣質量監測能力建設項目(三)(重招)進行公開招標。
現將該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12日。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用途、數量、性質
1、項目名稱:2010年第16屆亞運會環境空氣防治措施研究及監測監察基礎工程之空氣質量監測能力建設項目(三)(重招)
2、招標編號:GZHJ-HW-0915
3、招標內容:
招標內容 設備名稱 數量
城市區域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 大氣中有機物及顆粒物成分采樣、分析儀器 一批
投標人應對標段內的內容進行投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用戶需求書。
4、交貨時間:以需求書內容為準
5、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6、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7、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采購本國產品或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的進口產品。
8、本項目為貨物類,最高限價263萬元。
二、投標單位資格要求: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法人企業,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除聯合體外,不同的供應商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為參與統一采購項目競爭的供應商:彼此存在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彼此的經營者、董事會(或同類管理機構)成員屬于直系親屬或配偶關系的。
B、項目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國內獨立的企業法人,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注冊資金不少于100(含100萬元)萬元;
(2)依法取得相應設備經營生產或經營許可證;
(3)在廣東地區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續技術支持。
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發售時間:2010年3月12日~2010年3月31日(節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00
2、發售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140-148號南方證券大廈1019~1022室
3、售價:人民幣150元/套。
四、答疑
本招標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統一在網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問以傳真或電郵至招標代理機構。
五、本次招標項目公告在以下傳媒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有關本次招標的其它相關信息在招標代理機構網站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投標文件截止遞交時間:2010年4月1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0年4月1日上午9:30。
3、投標及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140-148號南方證券大廈1019~1022室
4、投標人必須在2010年3月31日12:00之前向招標代理機構預交以下文件一份:1)、投標函;2、)資格文件聲明函;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4、)《投標保證函》(如果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則無需提交)。復印件必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七、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