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3.15 |
|---|---|
| 截止日期: | 2010.03.22 |
| 招標業主: | 鹽城市公路管理處 |
| 招標代理: | 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鹽城市 |
| 內 容: | 規模: 204國道鹽城市區拓寬段路燈工程約9.1公里、331省道鹽城市區段路燈工程約10公里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國道 省道 路燈 路 |
1、鹽城市公路管理處 的 204國道鹽城市區拓寬段路燈工程、331省道鹽城市區段路燈工程已經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省補及地方自籌,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申請報名。
2、招標人:鹽城市公路管理處;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裝飾工程施工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l) 工程地點: 鹽城市境內 。
(2) 工程規模: 204國道鹽城市區拓寬段路燈工程約9.1公里、331省道鹽城市區段路燈工程約10公里 。
(3) 工程計劃開工時間:2010年4月18日;工程計劃竣工時間:2010年5月8日。
(4) 質量標準:合格。
4、本次項目招標為 二 個標段,具體標段劃分及主要招標內容為:
一標段為:204國道鹽城市區拓寬段路燈工程 ,工程造價約 1000 萬元。
二標段為:331省道鹽城市區段路燈工程 ,工程造價約 1200 萬元。
具體招標內容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每位投標人可申請參與上述二個標段的投標,但只允許中一個標段。評標時按一標段、二標段的評標順序進行評審,在一標段被列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標書參與第二標段的評審,但不作為第二標段的中標候選人。
5、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l) 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 二 級及其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申請人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 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投標項目經理必須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正式職工,且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始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并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二級及以上資質(項目經理投標報名時應提供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且具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資格預審合格的項目經理投標時不得更換。
(3) 擬投入本項目的投標項目經理和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正式職工【資格預審時須提供本項目的投標項目經理和項目部人員(含項目經理至少3人)2009年7月以來在本單位向投標人所在地的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勞動保險證明原件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4) 本次招標招標人謝絕聯合體投標報名。
(5) 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報名。報名結束后如在招投標活動過程中發現以他人名義投標,將取消其報名、入圍、中標資格,同時將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6、資格預審合格的外。ㄖ陛犑、自治區)投標申請人應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資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的封袋內(不必裝訂),并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投標文件作無效標書處理。
7、本項目評標定標方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具體評標辦法見附件。
8、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辦法確定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如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9家(含9家),則招標人邀請所有資格預審??標申請人超過9家,招標人可采用“全數法”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也可以通過“抽簽法”確定不少于9家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家時,則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9、招標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次投標報名的申請人,須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標明聯系電話***
(1)授權委托書原件。(2)資格預審文件,一式兩份。(3)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經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驗的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5)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6)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B類)。(7)項目部成員【含項目經理至少3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2009年7月以來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原件。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裝訂成冊。
10 、報名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
11 、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情形者,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12、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招標人(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聯系人:顧建國、陶濤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15-88886104、88886105 聯系電話***
地址:鹽城市青年中路8號鹽城交通大廈1104、1105室 地址:***
204國道鹽城市區拓寬段路燈工程、331省道鹽城市區段路燈工程
施工評標辦法
鹽城市公路管理處 的204國道鹽城市區拓寬段路燈工程、331省道鹽城市區段路燈工程施工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報價、質量及工期、施工方案、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等四個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產生3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確定報告中推薦的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一、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現的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二、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96%。
三、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的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四、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70分)
1 有效投標報價:
1.1 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成本價。
1.3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
1.4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
2 報價分計算
2.1 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中最低報價的得70分。
2.2 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有效最低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 扣分約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子目進行重點評審。
3.2 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質量與工期承諾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諾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目標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目標或工期要求的,按廢標處理。
(四)施工方案(含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20分
1、施工方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方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間為17~18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但不限于):
(1)項目總述;
(2)施工組織結構,施工管理人員配備(不得涉及單位名稱、具體人員姓名等);
(3)勞動力配置、安排計劃及保障措施;
(4)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加工設備、檢測設備配置及材料進場計劃;
(5)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針對本工程分別論述主要分部分項的施工方案、工藝方法及質量保證措施;本工程重點、難點部位施工處理方法);
(6)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總進度計劃安排及工期保證措施;
(8)現場平面布置;
(9)環境保護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11)季節性施工措施;
(12)現場構件、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護措施;
(13)與業主及其它專業承包單位的協調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務計劃。
2、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在接到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評標委員會提出的陳述及答辨測試。項目經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夠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投標人,方可得基本分1分。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測試進行綜合評分,得分范圍為0—1分,得分計入總分。項目經理未參加開標會議或在接到通知后未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投標人,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項均不得分。
五、其它
1、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
2、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3、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4、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廢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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