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TZCG201020 |
|---|---|
| 加入日期: | 2010.04.02 |
| 截止日期: | 2010.04.09 |
| 招標業主: | 太倉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
| 地 區: | 太倉市 |
| 內 容: | 項目: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定點供應商 |
| 關鍵詞: | 標志 |
TZCG201020號標書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太倉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委托,經太倉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太采管批150-152號),對太倉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使用財政資金確定2010年5月10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下項目的定點供應商進行公開招標:1、交通標志;2、交通標線;3、交通信號燈。
一、采購單位:太倉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二、采購項目: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定點供應商
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A、供應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提供本次采購正品產品的企業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購買招標文件,完全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
(6)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B、投標人報名資格:
(1)投標人提供的產品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性能,具備優質的售后服務能力;
(2)投標單位具有承接所投標段的經營施工能力(開標時需攜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備查,否則后果自負);
(3) 為確保采購質量,此次招標不接受聯合投標。
四、標段劃分:
本項目共分三個標段,符合投標要求的供應商可選擇其中一個或多個標段進行投標,也可投全部標段,但所投標段必須完整。標段劃分如下:
標段一:交通信號燈定點供應商,詳見招標文件。
標段二:交通標志定點供應商,詳見招標文件。
標段三:交通標線定點供應商,詳見招標文件。
五、中標數量:
標段一中標數量:1家供應商。
標段二、標段三中標數量:2家供應商。
六、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 2010年4月9日上午9:00前,請有意于本項目的供應商將報名材料以文字方式發送至以下郵箱進行報名:tczfcg@163.com ,郵件中必須包含單位全稱、所報項目名稱和編號(TZCG201020)、投所標段號、聯系人姓名、聯系人***
2、答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4月9日上午9:30時前,請有疑問的供應商將疑問以書面傳真和電子郵件***
3、投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10年4月28日上午9:00時;
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0年4月28日上午9:30時;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江蘇省太倉市經濟開發區縣府東街99號3號樓三層3303開標室
4、開標時間:2010年4月28日上午9:30時
地 點:太倉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5、其余安排詳見標書。
七、招標文件發售信息:
招標文件請各報名的供應商自行在蘇州市政府采購網下載。本套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整,開標當日9:30時前統一收取。
八、有關說明:
1、投標保證金:本項目投標者在開標前需繳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本地投標者用轉賬支票、外地投標者用銀行匯票,拒收現金),統一于開標前在政府采購中心財務室(3號樓4樓3411室)辦妥,電話:***
中標者在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投標保證金,未中標者在開標結束后無息退還(憑加蓋投標供應商財務章的收款收據退款)。
收款單位:太倉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太倉新區支行
帳 號:52810908092001
2、本次項目的中標者無需繳納中標服務費;
3、標書購買費:人民幣三佰圓整;
4、招標公告及本次標書補充公告(如果有的話)的發布網址:
5、招標詳細情況見售后標書。
6、本招標公告說明解釋權歸太倉市政府采購中心。
7、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傳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