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JLHPZB2010—CG01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04.03 |
| 截止日期: | 2010.04.15 |
| 招標業(yè)主: | 永吉縣永興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qū): | 永吉縣 |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
| 關鍵詞: | 電氣 工程招標 水廠 |
項目編號:JLHPZB2010—CG01號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1、招標條件
永吉岔路河開發(fā)區(qū)供水工程凈水廠項目已由吉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永吉岔路河特色農業(yè)經濟開發(fā)區(qū)產業(yè)園區(qū)基礎設施(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吉發(fā)改審批字【2008】451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永吉縣永興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與縣本級財政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銀行貸款70%、縣本級財政自籌3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電氣工程的專業(yè)設備采購與安裝(指定分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性質:新建。
2.2 招標范圍:凈水廠(一期設計規(guī)模1.5萬m3/d)電氣工程施工圖紙全范圍,包括:電氣設備、自控設備、儀器儀表、電線電纜、電器元件、其他電氣材料的采購、安裝、調試、培訓與維修服務(詳見招標文件與施工圖紙)。
2.3 資金來源與資金落實情況:銀行貸款與縣本級財政自籌資金已落實。
2.4 工程建設地點:吉林省永吉岔路河特色農業(yè)經濟開發(fā)區(qū)。
2.5 計劃開工日期為2010年5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0年11月30日,有效工期200日歷天。
2.6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機電設備安裝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級企業(yè)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與本招標項目類似的工程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機電工程專業(yè)貳級或臨時貳級建造師及以上級資質。
3.3 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投標單位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jiān)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節(jié)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00時至4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吉林省永吉縣口前鎮(zhèn)建設路242號永吉縣建設局三樓)持單位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圖紙押金人民幣伍佰元整,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4月15日上午9:00時,地點為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大廳(永吉縣建設局南樓二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不少于投標總價2%的投標保證金。
5.4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同時提交有效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副本原件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書原件和施工員、質檢員、技術員、安全員崗位證書原件。
5.5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永吉縣永興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地 址:永吉縣口前鎮(zhèn)鐵南街1-4-44-33-6號
郵 編:132200 聯 系 人***
電 話:0432—62018058 傳 真:0432—62024527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永吉縣口前鎮(zhèn)建設路242號
郵 編:132200 聯 系 人***
電 話:13804446701 傳 真:0432—6423842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