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項目公告及采購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編號:PSGZ21011122D02D14
3 項目名稱:污水治理用電工程監理服務項目
4 采購服務內容、數量及工期:
4.1 項目類型:服務類
采購服務內容
數量
工期
輸變電土建、電氣安裝的施工、保修階段等全過程監理
一項
項目從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
4.2
4.3 項目詳細要求及執行標準、規格及主要內容詳見采購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4.4 投標人須對本項目為單位的貨物及服務進行整體投標,任何只對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投標都被視為無效投標。
5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5.1 具備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5.2 投標人必須具有電力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的監理單位;
5.3 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5.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采購文件售價
6.1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2010年4月7日-2010年4月26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6.2 獲取采購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6.3 獲取采購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購買采購文件)
6.3.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3.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6.3.3 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6.3.4 電力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6.4 供應商購買采購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采購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6.5 采購文件售價:采購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7 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投標時間:2010年4月27日14:00~14:30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0年4月27日14:30
投標及開標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8 采購文件答疑: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
9 受理投訴質疑單位:廣州市供用電工程總公司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
10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供用電工程總公司
采購人地址:***
11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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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510075
電郵:inf@chinapsp.cn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