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4.08 |
|---|---|
| 截止日期: | 2010.04.16 |
| 招標代理: | 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呼倫貝 |
| 內 容: | 序號 貨物名稱 數量 1 電梯/提升高度:7.35m/載重量:2.0T/速度:1.0m/s/功能:兼無障礙電梯及貨梯/轎廂采用發紋不銹鋼、地板采用PVC地板 1部 2 扶梯/提升高度:7.35m/角度:30度/速度:0.5m/s/寬度:1.6m(踏步凈寬1m)/裝飾部件采用發紋不銹鋼 2部 |
| 關鍵詞: | 電梯 |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
項目名稱:呼倫貝爾市火車站改造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指揮部電梯采購
2、采購內容(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序號 貨物名稱 數量
1 電梯/提升高度:7.35m/載重量:2.0T/速度:1.0m/s/功能:兼無障礙電梯及貨梯/轎廂采用發紋不銹鋼、地板采用PVC地板 1部
2 扶梯/提升高度:7.35m/角度:30度/速度:0.5m/s/寬度:1.6m(踏步凈寬1m)/裝飾部件采用發紋不銹鋼 2部
注:1、上述電梯及扶梯主要設備及元件應選用最新的先進材料,設備和裝潢應單獨報價。
2、報價按運至海拉爾火車站施工現場的價格填報。
3、請各談判人將格式、內容相同并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署的一份“開標一覽表”密封在一個小信封內單獨遞交。
4、參考品牌:三菱電梯、奧蒂斯OTIS電梯、日立HITACHI電梯、東芝Toshiba電梯(生產廠家或分公司)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至少三個供貨合同;生產許可證;產品的注冊證;注冊登記表、組織機構代碼證、產品經銷授權書、三年內銷售業績(2007-2009)。(以上資料在資格預審時可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在談判現場均需提供原件)。
3、所提供產品必須滿足各項檢測要求。
三、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預付貨款的30%,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60%,在產品使用一年無問題付10%。
四、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在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16日,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分到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遞交報名材料并填寫《報名供應商登記表》,經初審合格后獲取采購文件。本次招標不收取標書費和中標服務費。
報名審核合格的供應“盟市招標公告”欄目下載采購文件。
報名時,報告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人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
3、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
4、產品的注冊證、注冊登記表
5、產品經銷授權書
6、法人代表授權書
7、交納投標保證金的銀行憑證
8、三個供貨合同
異地企業可在www.nmgp.gov.cn網站中下載《投標供應商登記表》,書面填寫后與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傳真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聯系人處進行登記。傳真后要與項目負責人***
五、交納投標保證金方式、時間
本次談判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投標企業須以銀行電匯(異地企業)或支票倒存(本地企業)方式支付。投標保證金存入后,需將銀行回單傳真至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確認,如沒有進行確認,則投標將被視為無效。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存入的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繳入: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賬號:0607030109024903788
開戶行:工商銀行河東支行
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2010年 4月16日12:00時
六、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時間:2010年4月19日上午9:00時
地點: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評標室
七、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勝利大街30號 郵政編碼:021008項目聯系人:鄂曉玲 電話:0470-8217848 傳真:***
采購單位項目技術聯系***
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0年4月8日
第一章 談判人須知
一、說 明
1.適用范圍
1.1本采購文件適用于本邀請書中所述項目的貨物及相關服務的采購。
2.定義
2.1 “采購人”是指:海拉爾火車站改造及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
2.2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是指:呼倫貝爾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
2.3 “采購代理機構”是指: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2.4 “供應商 ” 是指: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實質性響應采購文件并符合采購文件規定資格條件和參加談判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3)供應商在參加采購活動中稱為投標人。
2.5 “中標人”是指經談判小組評審,授予合同的投標人。
3. 合格的貨物和服務
3.1 “貨物”是指投標人制造或組織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貨物等。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其合法生產的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的貨物,并符合采購合同規定的品牌、產地、質量、價格和有效期等。
3.2 “服務”是指除貨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其中包括:投標人須承擔的運輸、安裝、技術支持、培訓以及其它類似附加服務的義務。
4. 投標費用
投標人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談判等)有關的費用。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5. 交貨方式
安裝及交貨(交付使用)地點: 海拉爾火車站施工現場
6.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預付貨款的30%,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60%,在產品使用一年無問題付10%。
7、交貨時間:由采購人現場確定
二、談判文件
1. 談判文件的構成
談判文件由下列文件構成:
(1) 競爭性談判公告
(2) 談判人須知
(3) 采購內容與技術要求
(4) 談判人資質證明及相關文件要求
(5) 談判文件格式與要求
(6) 評審方法、步驟、標準
2. 談判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對已發出的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要求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3個工作日之前,經采購人書面同意后,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上發布變更公告,遞交響應性文件的截止時間相應和談判時間順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競爭性談判文件收受人。
2.2響應供應商在規定的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遞交的響應性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招標采購單位。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性文件的組成部分。
2.3采購代理機構視采購具體情況,可延長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
三、談判文件編寫
1.談判文件的編寫
1.1要求
談判人應仔細閱讀談判文件的所有內容,按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談判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對談判文件能夠做出實質性的響應。否則,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1.2 談判人編寫的文件和往來信件應以中文書寫。如果談判文件或與談判有關的其它文件、信件及來往函電以其它語言書寫,談判人應將其譯成中文。
1.3談判文件中使用的計量單位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4報價與結算均使用人民幣。
1.5談判文件及資料無論談判人是否中標,均不予以退還。
1.6談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談判報價以談判后確定的最終報價為評審依據。
2.談判文件的組成
談判文件由1份正本、 4份副本組成。具體內容如下:
(1)談判文件封面。
(2)談判書。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開標一覽表。
(5)分項報價明細表。
(6)設備配置明細表。
(7)無償優惠情況表。
(8)產品銷售授權書。
(9)售后服務承諾。
3.談判文件格式
談判文件統一按A4規格打印并牢固裝訂成冊。編寫目錄和頁碼,頁碼應連續。
4.談判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4.1談判人應在每一份談判文件上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正本必須用永久性字跡填寫和打印,副本可用復印件,如出現差異,以正本為準。
4.2談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項內容須由談判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人(以下簡稱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4.3除談判人對錯處作必要修改外,談判文件中不許有加行涂抹或改寫。任何行間插字、涂改和增刪,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在旁邊簽字蓋章才有效。
4.4談判文件因字跡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談判人負責。
5.談判報價
5.1 談判人應按談判文件 “談判一覽表”要求的統一格式填寫,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裝訂到標書中。以上內容缺一不可,格式、內容和簽署要求必須相同,否則被視為廢標。
5.2談判報價應包括采購人對招標貨物(服務)驗收完成投入使用前的所有費用。
5.3談判報價均以人民幣計算。
5.4投標總價中不得包含采購文件要求以外的內容,否則,在評標時不予核減。投標總價中也不得缺漏采購文件所要求的內容,否則,其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5.5.《投標分項報價表》填寫時應響應下列要求:
1) 對于報價免費的項目應標明“免費”;
2) 所有根據合同或其它原因應由投標人支付的稅款和其它應交納的費用都要包括在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價格中;
3) 應包含貨物運至最終目的地的運輸、保險和伴隨貨物服務的有關費用。
5.6每一種規格的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否則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5.7投標人所報的投標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
6.投標方案
6.1只允許投標人有一個投標方案,否則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7. 談判文件從開標之日起,談判有效期為60個工作日。
8. 談判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8.1談判人應使用密封袋將談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并標明談判人(企業)名稱、談判編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樣,粘貼密封條,加蓋公章。
8.2每一密封條注明“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 上 午 9時之前不準啟封”的字樣。
9.談判文件遞交
9.1談判文件必須在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委派專人遞交。
遞交地點: 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評標室
遞交時間: 2010 年 4 月 19 日 9 時。
9.2因談判文件的修改推遲談判截止日期時,集中采購機構將以書面(信函、傳真)或網上公告的形式通知談判人,談判人按修改通知規定的時間遞交。
9.3 集中采購機構拒絕接收在談判截止日期和時間后送達的談判文件。
10.談判文件的補充、修改與撤回
10.1談判人在談判文件要求提交談判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談判文件,并書面通知采購人和集中采購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為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
10.2談判人對談判文件的補充、修改的內容應按上述規定進行準備、密封、標注和遞送。
10.3談判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談判文件。
10.4談判人不得在開標后,談判有效期滿前撤回談判文件,否則將沒收其談判保證金。
四、談判程序及內容
1.成立談判小組
1.1在談判前一天,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通過隨機方式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專家,依法組建談判小組。
1.2談判小組由采購人代表作為談判小組組長和有關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或5人以上單數,其中,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1.3參加談判的供應商按規定程序遞交談判文件后,談判小組對談判人遞交的談判文件統一開啟。
2.談判小組采用集中、封閉談判的方式進行談判。
談判前,招標采購單位應向談判小組成員宣布和印發談判紀律和談判工作規則,并遵照執行。談判小組成員簽署《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專家承諾書》
3.招標采購單位組織所有供應商談判現場遞交文件
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招標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并公布遞交響應文件供應商的名稱及價格,招標工作人員作好記錄存檔備查。
4.談判小組對所有響應文件進行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
談判小組從供應商遞交的響應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競爭性談判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經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遞交響應文件供應商未交談判保證金的,或遞交響應文件供應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權人身份與響應文件不符的、或未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密封、簽署、蓋章的,或不具備競爭性談判文件中規定資格要求的,或不符合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的產品銷售授權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為無效響應文件。對無效響應文件須由招標采購單位進行復核確認。確認為無效響應文件的供應商不予進行談判。
5.談判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無效談判,談判人即失去參與談判的權力。
5.1未提供談判保證金或金額不足的;
5.2資質證明文件不全,或重要證明文件過期失效的;
5.3法定代表人不能參加投標,又無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的;
5.4未按照談判文件規定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5.5有不良經濟糾紛記錄和違法行為的;
5.6談判產品超出其經營范圍的;
5.7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談判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5.8投標人的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的;
5.9無談判有效期或談判有效期不足的;
5.10談判文件為活頁裝訂(散葉、打孔、插條等)的;
6.談判
6.1第一輪談判
6.11談判小組對實質性響應文件從商務、技術參數與規格型號、性能與質量、功能或整體方案、售后服務、供應商和制造商資信、相關業績、執行合同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比較與評價,了解和掌握各實質性響應供應商的響應程度,做好談判準備。
6.2談判小組應當通過隨機方式確定參加談判供應商的談判順序,所有談判小組成員集體從以下幾方面與每位實質性響應供應商分別進行單獨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6.21競爭性談判文件中對某些事項有規定要求,而響應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沒有提供相關資料的事項;
6.22競爭性談判文件中對某些事項沒有提供具體規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造成實質性響應供應商對此項要求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異的條款或事項;
6.23需要質疑、詢問供應商的事項;
6.24價格談判;
6.25其它需要談判的事項。
7.競爭性談判文件和響應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7.1根據第一輪談判掌握的情況,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澄清或修正,確定采購內容的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優化采購方案。
7.2競爭性談判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項作為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與競爭性談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3響應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項以書面形式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確認后密封送交談判小組,并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與響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第二輪談判
根據澄清或修正的情況和談判的需要,可繼續進行有關事項和價格的談判,直至響應文件的商務、技術、服務等滿足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
9.最終報價
9.1最終報價以書面形式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確認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密封送達談判小組,由談判小組統一拆封,現場公布響應供應商的最終價格。
9.2供應商最終報價逾時不交的,可視為自動放棄評審資格。
9.確定成交供應商
10.1通過談判、澄清,在滿足競爭性談判文件全部條款的基礎上,談判小組按照實質性響應供應商的最終報價由低到高排列供應商順序,報價相同時,質量優者優先,報價和質量均相同時,服務好的優先,談判小組按排列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談判報告。
10.2最終報價均超過了政府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談判活動終止;
10.3在推薦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之前,談判小組認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最終報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說明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談判小組可以取消該供應商的成交候選資格,按順序由排在其次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
10.4談判小組直接確定排序第一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11.公告談判結果
成交供應商確定后,招標采購單位將采購項目名稱、成交供應商名稱和成交價格等規定內容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
公告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12.發出成交通知書
談判結果公告期滿無異議后,招標采購單位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13.簽訂合同
13.1采購人、招標采購單位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確定的事項,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競爭性談判文件和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13.2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核,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與排位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此類推。
13.3成交供應商無充分理由不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或簽訂合同后不按規定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采購人或招標采購單位的報告審核屬實后,應當對成交供應商進行不良記錄,并對其作出一定期限內取消參與政府采購資格的處罰,且扣罰投標保證金,造成采購人經濟損失的,成交供應商應當賠償由此造成采購人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章 采購內容與技術要求
一、技術參數及數量
序號 貨物名稱 數量
1 電梯/提升高度:7.35m/載重量:2.0T/速度:1.0m/s/功能:兼無障礙電梯及貨梯/轎廂采用發紋不銹鋼、地板采用PVC地板 1部
2 扶梯/提升高度:7.35m/角度:30度/速度:0.5m/s/寬度:1.6m(踏步凈寬1m)/裝飾部件采用發紋不銹鋼 2部
注:1、上述電梯及扶梯主要設備及元件應選用最新的先進材料,設備和裝潢應單獨報價。
2、報價按運至海拉爾火車站施工現場的價格填報。
3、請各談判人將格式、內容相同并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署的一份“開標一覽表”密封在一個小信封內單獨遞交。
4、參考品牌:三菱電梯、奧蒂斯OTIS電梯、日立HITACHI電梯、東芝Toshiba電梯(生產廠家或分公司)
5:以上參數僅供參考。只接受正偏離。
二、驗收標準及要求
1、談判人需按談判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提供產品,產品必須按相應的國際標準和中國政府國家標準及有關政府部門的規范完成制造和安裝;
2、安裝完成后,經用戶及國家相關部門聯合驗收,達到本談判文件中的各項技術指標和該設備的產品標準,并滿足安全使用防護要求的,方可驗收合格。
3、設備運抵用戶所在地現場后,用戶與談判人共同驗貨,驗貨結果雙方認可。
4、設備到達用戶現場安裝、調試完成后,按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進行設備最終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最終驗收報告。
5、必須保證談判設備配置的完整性,能滿足設備全部功能的使用,備品、備件、隨機工具和相關技術資料齊全。
6、因談判人的過錯,采購人有權要求退貨并處以罰款。
注:以上內容投標商可根據本次項目實際情況做詳細說明
第三章 談判人資質證明及有關文件要求
1、說明
談判人提交的資格文件必須是談判文件所要求產品和服務內容的范圍內規定的資質證明文件,并且作為談判文件的一部分。資格審查不符合談判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負。
2、資格文件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至少三個供貨合同;生產許可證;產品的注冊證;注冊登記表、組織機構代碼證、產品經銷授權書、三年內銷售業績(2007-2009)。(以上資料在資格預審時可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在談判現場均需提供原件)。
3、所提供產品必須滿足各項檢測要求。
3、企業概況及其他資料
3.1單位名稱、企業等級、地址、電話、傳真及郵政編碼等;
3.2人員情況,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職稱;
技術負責人***
本項目負責人***
職工人員構成情況;
3.3能夠真實反映制造廠商的談判產品近兩年來在市場銷售業績的證明材料,如中標通知書、銷售合同等;
3.4產品樣本、技術手冊、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3.4.5其他有利于談判人的證明文件;
4、要求
4.1 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復印件并加蓋談判人的公章。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