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4.24 |
|---|---|
| 截止日期: | 2010.04.28 |
| 招標業(yè)主: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建設管理局 |
| 招標代理: | 新疆智誠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qū): | 新疆維 |
| 內 容: | 招標文件售價 1000 元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1. 招標條件
昌吉榆樹溝治超檢測站工程已列入自治區(qū)基本建設計劃,招標人(項目業(yè)主)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建設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交通建設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區(qū)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昌吉榆樹溝治超檢測站位于國道312線K4254+900處,對國道312線、國道312線輔道及省道201線的來往車輛進行超載限檢測管理,主要的治超檢測車道利用國道312線(K4254+750~K4255+020路段)與其輔道之間區(qū)域進行設置。
本項目計劃工期為:2010年5月15日開工,2010年7月30日完工,總工期76日歷天。
本次招標的昌吉榆樹溝治超檢測站房屋建筑工程,共分為一個標段。工程內容為檢測站一層磚混辦公樓及生活服務區(qū)內鍋爐房、庫房、值班室、水塔等建筑工程,總建筑面積840.26㎡;治超檢測車道及連接道待檢測區(qū)域瀝青混凝土路面2318m2、交通標線102.11 m2、標志14個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企業(yè)工商注冊所在地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區(qū)內,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持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類似房建工程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該項目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 年 4 月 24日至 2010 年 4 月 28 日(節(jié)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 時至 13 時 30 分,下午 15 時 30 分至 19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新疆烏魯木齊市黃河路251號)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彩色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單位公章)一套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售價 1000 元,圖紙售價 2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不組織統一的現場考察,但鼓勵投標人自行現場考察,詳細調查了解工程所在區(qū)域各種法規(guī)政策與本工程相關的信息,以利投標人準確報價。
投標預備會時間: 2010 年 4 月 29 日 11 時,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建設管理局四樓會議室(地址:***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 年 5 月 4 日 11 時 00分(北京時間),投標人應于當日 10 時 00 分至 11 時 00 分(北京時間)將投標文件遞交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地址:***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新疆經濟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廳網站、新疆維吾爾自治交通建設管理局網站上發(fā)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建設管理局 招標代理:新疆智誠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延安路1006號 地址:***
郵 編:830049 郵編:830000
電 話:0991-5283244 電話:***
傳 真:0991-5283244 傳真:***
聯系人:鞠 軍 聯系人***
行政監(jiān)督:0991-5281009、5281012
紀檢監(jiān)督:0991-5281408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