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4.27 |
|---|---|
| 截止日期: | 2010.05.04 |
| 地 區: | 福建省 |
| 內 容: | 本項目位于南安市官橋鎮石雞山片區,規劃區東至邱錢公路、省道308復線,西至嶺兜梧園自然村,南至新垵水庫、寶洋工業區(晉江),北至和鋪村、內都田址自然村,規劃面積約為15平方公里。 |
| 關鍵詞: | 設計 規劃 |
為全面提升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橋園區規劃設計水平,高標準地編制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需要,構建高起點、高標準的產業發展平臺,推動區域產業協作和泉州產業結構轉變提升,受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委托,我中心特組織該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概念性方案設計競賽活動,現將競賽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設計內容: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橋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概念性方案設計。
二、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南安市官橋鎮石雞山片區,規劃區東至邱錢公路、省道308復線,西至嶺兜梧園自然村,南至新垵水庫、寶洋工業區(晉江),北至和鋪村、內都田址自然村,規劃面積約為15平方公里。
三、競賽方式、設計深度及周期:
(一)競賽方式:
本次活動采用公開競賽方式。
(二)設計深度:
依據《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福建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規范要求進行設計,并符合競賽規定。設計應與泉州市總體規劃、南安市有關規劃等上位規劃相銜接,體現規劃片區的產業規劃策略、總體布局、與村莊及周邊區域的協調對接、道路交通組織、豎向規劃、重要設施安置、近遠期的實施、對園區重要節點或區域進行概念性城市設計、開發費用估算等。
(三)設計周期:
40天(日歷日)。
四、報名條件:
1、參賽者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城市規劃甲級資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設計單位。
2、參賽單位應提供承擔本項目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參加設計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業負責人***
3、在以往競賽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因涉嫌串通投標現正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4、本次競賽報名若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參賽協議,指定牽頭人或代表,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整個合同實施階段的協調工作。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報名參賽。
5、參賽單位需提供獲得一等獎后將安排技術人員進駐現場的承諾書。
五、報名材料:
1、報名表(附件);
2、設計單位簡介;
3、設計資質證書及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的?身份證復印件;
6、聯系人的聯系電話***
7、單位擬配備的本項目負責人***
8、同類設計項目的業績情況(獲獎項目應注明獲得部優或省優等詳細情況)。
備注:以上材料采用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印章,A4紙順序裝訂成冊;材料所涉及項目應附照片或效果圖。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凡符合條件愿意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設計單位,可來人或通過特快專遞方式向我中心遞交報名材料。
報名起止時間為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4日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注:特快專遞以寄出地郵戳日期為準。
七、資格預審:
我中心將和建設單位組建資格評審委員會,對報名的設計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綜合評審,確定最終入圍參賽單位,并發出入圍通知書參加競賽活動。
最終入圍的參賽單位在接到入圍通知書后,須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明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競賽文件,并繳納報名費500元,保證金30000元,參賽單位按要求參加設計競賽活動,評選會后立即退回全部保證金。
八、獎勵措施:
1、本次方案設計競賽設一等獎1名,獲得該項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設計任務,設計費用參照《關于發布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的通知》(2004中規協秘字第022號)的收費標準的70%計費,不再另行支付一等獎獎金。
2、二等獎1名,獲得獎金人民幣10萬元。
3、三等獎1名,獲得獎金人民幣8萬元。
4、四等獎3名,各獲得獎金人民幣3萬元。
5、設計單位收取設計費(或獎金)應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6、參賽過程所發生的費用由各設計單位自理,不進行經濟補償。參賽單位應承擔報名、踏勘現場、編制競選文件、遞交競選文件等參加本設計競賽活動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九、報名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編:362000
聯系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