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5.06 |
|---|---|
| 截止日期: | 2010.05.11 |
| 招標業(yè)主: | 浙江申蘇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地 區(qū): | 浙江省 |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圖紙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標志 路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50(浙江段)、S12(湖州段)路網標志更換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以(浙交【2010】2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浙江申蘇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項目業(yè)主。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G50(浙江段)、S12(湖州段)。
2.2 規(guī)模:G50申蘇浙皖高速(浙江段)88.226Km、S12申嘉湖杭高速(湖州段)41.978Km
2.3 技術標準:本工程采用GB5768等技術標準。
2.4 標段劃分:設G50(浙江段)、S12(湖州段)兩個施工標段。
施工一標:G50(浙江段)(申蘇浙皖高速K0-K88+226)
施工二標:S12(湖州段)(申嘉湖杭高速K59-K100+978)
2.5 施工招標范圍:標志、里程牌更換等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
2.6 施工計劃工期:60個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限浙江省內),近三年(2007-2009)累計成功完成過5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必須含標志標線工程內容)或在已通車高速公路上累計成功完成過交通安全設施維修或增設工程(必須含標志標線工程內容)工程量達150萬以上的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3 每個投標人可對2個合同段投標,且最多允許中1個標。
3.4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同時對同一標段投,否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直接監(jiān)管的中央企業(yè)不屬于本條款規(guī)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屬于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0時至5: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湖州市練市鎮(zhèn)新豐村宋浜兜(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復印件(彩色掃描件或清晰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參加多個標段投標的投標人必須分別購買相應標段的招標文件,并對每個標段單獨遞交投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圖紙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將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5月19日09時30分,投標文件必須于上述時間前送至湖州市練市鎮(zhèn)新豐村宋浜兜。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浙江申蘇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313013
電 話:***
傳 真:***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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