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0658-1001SZTC6391 |
|---|---|
| 加入日期: | 2010.05.07 |
| 截止日期: | 2010.05.13 |
| 招標業主: | 高明區人民醫院 |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高明區 |
| 內 容: | 01 血液透析機 2 臺 350000元 |
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的委托,對高明區人民醫院血液透析機采購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將優先確定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環保產品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采購項目編號:0658-1001SZTC6391
二、采購項目名稱:高明區人民醫院血液透析機采購項目
三、項目內容及需求:
包號 項目內容 數量 單位 預算金額(人民幣)
01 血液透析機 2 臺 350000元
1、供應商應對全部采購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投報。供應商必須具備獨立完成本項目全部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詳細技術規格請參閱詢價文件中用戶需求書。
四、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供應商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機構,注冊資金在人民幣 50萬元或以上;
3、供應商必須是醫療設備生產企業或是經銷商,提供《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4、如是經銷商須提供所投產品的代理經銷授權書。
5、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具有《醫療器械注冊證》,包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或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制造認可表。
6、參加報價的供應商代表必須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詢價文件公示:
公示時間:北京時間2010年 5 月7 日-2010年 5月 13 日
依據《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現將本項目詢價文件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由供應商自行下載。供應商對詢價文件存有質疑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公示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質疑。
六、符合資格的詢價供應商應當在2010年5月7日起至2010年5月13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詳細地址:***
購買詢價文件時須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七、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5月25日10時00 分(北京時間)
八、報價文件遞交地點:佛山市高明區招標投標交易中心開標室
九、詢價時間:2010年5月25日10時00 分(北京時間)
十、詢價地點:佛山市高明區招標投標交易中心開標室(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百靈路88號高明區行政服務中心旁)
采購代理機構: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購買招標文件聯系電話***
辦理投標保證金專線:0757-83939023 李小姐
聯系地址***
郵編:528000 采購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
聯系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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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