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PYJH-2010-1 |
|---|---|
| 加入日期: | 2010.05.07 |
| 截止日期: | 2010.05.10 |
| 招標業(yè)主: | 平邑縣水利局 |
| 地 區(qū): | 平邑縣 |
| 內 容: | 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單位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施工資質(必須含有基礎處理專業(yè)); (3)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違紀、違規(guī)現(xiàn)象。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2010年城區(qū)段浚河治理工程經平政辦發(fā)【2010】29號批準開始興建,現(xiàn)擬對2010年城區(qū)段浚河治理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歡迎 合格企業(yè)參加投標。
1、招標名稱:2010年城區(qū)段浚河治理工程
2、招標編號:PYJH-2010-1
3、招標內容:2010年城區(qū)段浚河治理工程施工(一個標段)
4、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單位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施工資質(必須含有基礎處理專業(yè));
(3)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違紀、違規(guī)現(xiàn)象。
5、發(fā)售招標文件: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投標單位須向平邑縣水利局交納貳萬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后,方可到縣水利局執(zhí)法大隊(水利局一樓西)購買招標文件,投標資料費1000元。凡已售出的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由投標單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費用不予退回。
6、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的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招標范圍為全部工程。
7、投標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2010年5月6日至5月10日18:30時前,過時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 張士合、孟超 聯(lián)系電話***
8、嚴禁掛靠資質進行投標,嚴禁非法轉包中標項目,如發(fā)現(xiàn)上述現(xiàn)象,招標單位有權立即終止中標資格或施工合同,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貳萬元,如未履行合同,則沒收其履約保證金,由違約單位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招標單位:平邑縣水利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