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HTZB2010-519/5 |
|---|---|
| 加入日期: | 2010.05.10 |
| 截止日期: | 2010.05.14 |
| 招標業主: | 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吉林省匯通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長春市 |
| 內 容: | 內容:石碴50000立方米; |
| 關鍵詞: | 軌道交通 |
招標編號:HTZB2010-519/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軌道交通輕軌三期工程軌道鋪設所需石碴采購已由 相關部門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_ 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長春軌道交通輕軌三期工程軌道鋪設所需石碴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
2.1 招標內容:石碴50000立方米;
交貨地點: 按照招標人指定地點交貨;
2.2 交貨期:按招標人指定日期交貨;
2.3 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的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代碼證的生產企業(所有證件原件或當地公證件原件);
3.2、投標人具有鐵道部門試驗室檢測的石碴標準檢測報告(原件或當地公證件原件);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3.4、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吉林省匯通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或單位介紹信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報名。
4.2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韓曉旭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 吉林省匯通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張 斌 電 話:***
檢察公告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對此項招標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為了共同創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如果你在投標過程中被無理拒絕、刁難,或被告知“已經內定中標單位”,請打舉報電話,市檢察院預防處將會保護你的合法權利,認真調查處理。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舉報電話 87682000 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舉報電話13304302226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