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國家高速公路網新疆境內段交通標志更換工程已列入交通廳養護計劃,資金來源于交通廳養護工程費。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建設管理局。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上述工程進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內公開招標。
2. 招標范圍
本工程招標范圍為:新增交通標志、拆除舊標志、更換標志牌、更換反光膜等,共分為兩個施工合同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內,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類似項目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最多可參加本工程的2個合同段投標,且允許中2個合同段。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29日至2010年6 月2 日(節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時至13時,下午16時至19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烏魯木齊市黃河路251號)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的彩色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參加多個合同段投標的投標人必須分別購買相應合同段的招標文件,并對每個合同段單獨遞交投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合同段售價1000元,圖紙每合同段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6 月8日11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10時00分至11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烏魯木齊市黃河路251號)。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新疆經濟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網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建設管理局網站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建設管理局
招標代理:新疆智誠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延安路1006號
地址:***
郵 編:830049
郵編:830000
電 話:0991-5283244
電話:0991-5822508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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