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長泰縣枋洋中心小學學生宿舍樓工程,已由長泰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泰發改招〔2010〕042 號文核準為公開招標,項目業主為 長泰縣枋洋中心小學 ,建設資金上級補助及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1.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1建設地點:長泰縣枋洋中心小學;
1.2工程建設規模:約1974平方米,250萬元;
1.3招標范圍和內容:設計圖紙內的建安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等材料);
1.4工期要求:210個日歷天;
1.5工程質量要求:現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合格;
1.6計劃開標日期: 2010年6月24日;
2.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2.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三級以上(含三級)的施工企業資質(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建筑工程專業(含貳級臨時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3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無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__;
2.4非本市建筑業企業必須持有《駐漳建筑業企業登記證明書》,且應符合漳建工[2008]61號文的規定。
2.4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3.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時00分至5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四樓(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平誠代表處或平誠長泰辦事處購買招標文件;
4.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不設k值)。
5. 投標保證金(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4條):人民幣5萬元。
6. 投標文件的遞交:(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9條)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泰縣枋洋中心小學;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平誠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長泰辦事處地址:***
電話: 0596-6329788 傳真:***
聯系人***
交易中心名稱: 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