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JLHPZB2010—15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05.29 |
| 截止日期: | 2010.06.02 |
| 招標業主: | 永吉縣北大湖供銷合作社 |
| 招標代理: | 永吉縣建筑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
| 地 區: | 永吉縣 |
| 內 容: |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720㎡,層數二層,結構類型為磚混結構(詳見施工圖紙)。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路 |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JLHPZB2010—15號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吉縣北大湖鎮五青路北1-2-1商貿樓工程已由永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永吉縣北大湖供銷合作社商貿營業樓項目的核準通知》(永發改核準字【2010】3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永吉縣北大湖供銷合作社,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自籌資金100%。招標人為永吉縣北大湖供銷合作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性質:新建工程。
2.2工程規模:建筑面積720㎡,層數二層,結構類型為磚混結構(詳見施工圖紙)。
2.3招標范圍:土建、室內給排水、采暖、電氣、消防等施工圖紙全范圍施工招標。標段劃分:一個。
2.4 資金來源與資金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2.5工程建設地點:永吉縣北大湖鎮五青路北。
2.6計劃開工日期為2010年6月24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0年9月20日,有效工期89日歷天。
2.7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級企業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與本招標項目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級項目經理(須通過臨時建造師培訓考核,并須在原資質證書上蓋有《2008年叁級項目經理考核合格專用章》)或貳級(含臨時貳級)建造師及以上級資質。
3.3 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投標單位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工程項目進行投標。
3.6 外省(市)施工企業還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吉林市入吉建筑業企業備案證明書》后方可參加投標。
3.7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29日至2010年6月2日(節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吉林省永吉縣口前鎮建設路242號永吉縣建設局三樓)持單位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圖紙押金人民幣伍佰元整,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6月18日上午8:30分,地點為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大廳(永吉縣建設局南樓二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貳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5.4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同時提交有效的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副本原件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書原件和施工員、質檢員、技術員、安全員崗位證書原件。
5.5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6 當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上限攔標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永吉縣北大湖供銷合作社
地 址:吉林省永吉縣北大湖鎮
郵 編:132200 聯 系 人***
電 話:13079771928 傳 真:0432--64221357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永吉縣口前鎮建設路242號
郵 編:132200 聯 系 人***
電 話:0432—64238420
傳 真:0432—64238421
招投標管理機構:永吉縣建筑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日期:2010年5月28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