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委托,對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救護車采購項目所需的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本國產品,詳情請參見采購文件。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PSGZ11021014D17B10,請點擊打開)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063201069
1. 本項目公告及采購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編號:PSGZ11021014D17B10
3. 項目名稱: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救護車采購項目
4. 項目類型:貨物類
5. 采購貨物名稱、數量、交貨期及最高限價:
| 采購貨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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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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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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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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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護監護型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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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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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后3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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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20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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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救監護型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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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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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后30天內交付10輛
簽訂合同后60天內交付余下13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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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產品詳細技術參數及執行標準、規格及主要配件詳見采購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5.2 投標人須對本項目的貨物及服務進行整體投標,任何只對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投標都被視為無效投標。
6.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6.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6.2 投標人具有汽車銷售經營權的制造商或經銷商;
6.3 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
6.4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6.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 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采購文件售價7.1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2010年6月4日-2010年6月2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7.2 47223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7.3
7.3.1
7.3.2
7.3.3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點擊打開)”,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采購文件。
7.4
7.5 采購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
8. 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投標時間:2010年6月24日9 :00~9:30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0年6月24日9:30
投標及開標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10. 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
11.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
聯系人電話:***
采購人地址:***
12.
47223
020-8765 1688-25
項目聯系人:賴小姐 聯系方式***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