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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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業主: | 烏海市海勃灣區建設局 |
| 招標代理: | 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地 區: | 烏海市 |
| 內 容: | 工程規模及內容:一標段:交通護欄項目,合計20200米;二標段:交通標志項目,合計637塊; |
| 關鍵詞: | 改造工程 交通設施 |
烏海市海勃灣區2010年交通設施改造工程項目已由烏海市海勃灣區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烏海市海勃灣區2010年交通設施改造工程項目
2、建設地點:烏海市海勃灣區
3、工程規模及內容:一標段:交通護欄項目,合計20200米;二標段:交通標志項目,合計637塊;
4、資金來源:區政府投資。
5、施工招標范圍: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中包含的項目。
6、施工工期:2010年5月15日—2010年7月15日。
7、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
8、工程質量要求:符合《交通設施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工程。
9、施工工地標準:烏海市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二、一標段投標申請人須具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且:1、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應經營范圍。2、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安裝能力。3、交通工程產品批量生產合格證。4、近兩年具有不少于兩項類似業績。5、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
二標段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且:1、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建設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3、投標人應具有交通工程產品批量生產安裝合格證。4、近兩年具有不少于兩項類似業績。5、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
三、本工程施工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式,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準予投標(投標現場必須帶原件)。
四、本工程施工投標申請人可從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處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以上各標段要求的相關證件復印件一份報名及領取資格預審文件。非企業法人代表來報名者應提供授權代理委托書復印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開始接受報名,每天8:30—12:00,15:30—18:00。
五、本公告如有變更,請到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處獲取信息。
招 標 人: 烏海市海勃灣區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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