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MTC103Z234QGX234BO |
|---|---|
| 加入日期: | 2010.07.06 |
| 截止日期: | 2010.07.13 |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
| 地 區: | 中山市 |
| 內 容: | 合格報價人的基本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 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并有中山市建設行業企業管理IC卡或招投標臨時IC卡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件驗證后退回); |
| 關鍵詞: | 改造工程 路燈 路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中山港大橋路燈改造工程項目接受合格國內報價人提交密封報價,有關事項如下:
1、本次詢價編號、詢價內容如下:
1) 詢價編號:GMTC103Z234QGX234BO
2) 詢價內容:中山港大橋路燈改造工程項目
3) 實施地點:廣珠東線中山路段有限公司下轄中山港大橋
4) 施工工期:簽訂合同后,自收到開工通知之日起計30個日歷天內竣工并交付使用。(本項目計劃于2010年9月中旬開始施工,具體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詳細內容請參閱詢價文件中的相關內容。)
2、合格報價人的基本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 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并有中山市建設行業企業管理IC卡或招投標臨時IC卡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件驗證后退回);
3) 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 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
5) 擬派出的技術負責人***
6) 在中山市有常駐的服務機構,且有固定專業的施工隊伍;
7) 2007年至今在參加政府采購中沒有違法、違規或其他不良紀錄;
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本詢價項目規定的時間(本次詢價均使用北京時間,24小時制):
(1) 購買詢價文件時間: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13日(節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10年7月15日14:30~15:00。
(3) 報價截止時間:2010年7月15日15:00。
4、本詢價文件規定的地點:
1) 發售詢價文件地點: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63號華凱商務大廈二樓,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山業務部;
2) 遞交報價文件地點: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63號華凱商務大廈二樓,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山業務部。
5、詢價文件及圖紙售價每套2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不辦理郵購。
6、各報價單位自行進行踏勘現場(不集中組織),對踏勘現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各報價單位自理,且對由于踏勘現場所引發的一切安全意外責任負責。
7、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將不負責報價人準備報價文件和遞交報價文件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8、采購人聯系人:張工;聯系電話***
9、有關此次詢價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查詢: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中山地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528403
聯 系 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