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LFCG-2010-22a/2 |
|---|---|
| 加入日期: | 2010.07.06 |
| 截止日期: | 2010.07.16 |
| 招標業主: | 來鳳縣人民法院 |
| 招標代理: | 來鳳縣綜合招投標(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來鳳縣 |
| 內 容: | 合格的投標人 合格的供應商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 1具有履行本項目必需的人員、資金、技術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應貨物和在本地提供相關服務,經營實力強,信譽良好; 2所報的主要產品必須符合相關行業的國家標準; |
| 關鍵詞: | 辦公設備 |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來鳳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下達的來財采[2010]32號計劃函的要求,來鳳縣綜合招投標(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的委托,就來鳳縣人民法院辦公設備實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特邀請潛在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項目名稱:來鳳縣人民法院辦公設備采購
二、談判編號: LFCG-2010-22a/2
三、合格的投標人
合格的供應商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
3.1具有履行本項目必需的人員、資金、技術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應貨物和在本地提供相關服務,經營實力強,信譽良好;
3.2所報的主要產品必須符合相關行業的國家標準;
3.3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 且在恩施州內設有售后服務機構,能及時響應售后服務的要求;
3.4在近兩年內有類似的銷售業績(須附有效合同及履約證明)。
3.5本次談判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的形式參加談判。
四、報名辦法及談判文件發售
2010年7月7日至2010年7月14日每天(節假日除外)8:30時至12:00時、14:30時至17:30時到來鳳縣綜合招投標(政府采購)中心報名、購買談判文件。
本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采購預算份
本項目采購預算為人民幣貳拾叁萬貳仟玖佰元整(¥232900.00元)。
六、談判保證金
1、凡參加本次談判的供應商應于2010年7月15日16:00時之前(北京時間),向集中采購機構提交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12000.00元)的談判保證金。
2、談判保證金應采用下列任何一種形式提交:現金、銀行匯票,F金入賬交納保證金以到達指定銀行帳號為準(開戶行:中國銀行來鳳支行;賬號:02888228093001;戶名:來鳳縣財政局往來資金財政專戶);匯票方式交納保證金以到達來鳳縣財政局為準。以上兩種方式交納保證金的,都必須在2010年7月15日16:00時之前到集中采購機構開具繳款通知書和財政委托銀行開具保證金收據。凡不及時開具保證金收據的,其談判響應文件無效,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應商自負。
七、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所有談判談響應文件應于2010年7月16日9:00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至來鳳縣綜合招投標(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逾期送達、未密封或不符合談判文件要求的談判文件將被拒絕。
八、談判時間與地點:
茲定于北京時間2010年7月16日上午9:00時整,來鳳縣綜合招投標(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舉行談判會議。屆時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代表攜帶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談判資料參加談判。
采購人:來鳳縣人民法院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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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來鳳縣綜合招投標(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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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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